丹寨县中联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丹寨县中联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4-24 公 开 人:丹寨县中联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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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刘律师 联系方式: 15085207603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5-08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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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中联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重整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5年1月15日,贵州省丹寨县人民法院作出(2024)黔2636破申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丹寨县中联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联房产公司”或“债务人”破产申请一案。2025年1月21日,丹寨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黔2636破1号决定书,指定贵州七律律师事务所担任丹寨县中联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由于中联房产公司债务负担较重,资金严重缺乏,为保存债务人企业有效资质,最大化中联房产公司资产价值,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广大职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推动和保障中联房产公司完成重整,管理人现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本次招募重整投资者的目的在于借助投资者在经营管理、资金、信用等方面的优势,整合债务人的资源,释放债务人核心资产的价值,续建后续工程,依法保护债权人、职工、债务人等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多方共赢。

(二)公开、公平、公正地引入重整投资人,本次招募重整投资人以公开方式进行。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文件并缴纳保证金的,视为同意按中联房产公司现状参与意向投资人竞争,并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二、企业基本情况

(一)丹寨县中联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0年11月25日,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22636565013917M,住所地为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龙泉镇国土西路,法定代表人为沈建忠已被羁押

(二)丹寨县中联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现有股东沈建忠、任雪晴二人,二人持股比例如下:沈建忠认缴出资4940万元,持股98.80%;任雪晴认缴出资60万元,持股1.20%。

(三)丹寨县中联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酒店投资、房地产开发、室内装饰及装饰设计、装饰材料销售、采暖中央空调系统工程设计及安装、项目投资咨询、管理咨询、绿色食品种植、中药材种植、园林环境净化设计施工。

三、项目情况

中联房产公司2012年取得坐落于丹寨县龙泉镇龙泉大道南段的两块土地使用权,面积分别为22847.40㎡、5986.27㎡,项目名称为丹寨县中联国际城。项目分为一期和二期一期有3、5、6、7、8号楼,共有206套:①房屋类型为“成套住宅”的有175套(被限制的113套),已经销售并有买受人的162套,其中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有159套;175套住宅中被限制的住宅113套:被抵押的住宅107套,被查封的7套,未被限制和查封可以出售的住宅为16套。②房屋类型为“其他”的有31套:有买受人的12套(未被限制),无买受人19套(全部被查封)。中联国际城二期有10号楼5个单元,共有453套:①房屋类型为“成套住宅”的有192套,有购买人的117套(其中有13套被抵押),无购买人的75套(被查封的52套)。②房屋类型为“商业用房”的有75个,其中15个有买受人;另外60个无买受人,但全部被抵押、查封。③房屋类型为“其他”的有186个:有买受人的有29个;157个无买受人,但全部被查封。上述数据为丹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供。

目前一期已经竣工验收备案,具备办证条件。二期1、2单元基本已具备交付条件(但尚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3单元还没有装电梯、照明及入户的电,还有公共区域的装修(贴地砖、防火门)、4、5单元电表、改变压器(原来报装的居民用电容量不够)等未安装及调整。二期一楼门面、二楼至三楼是商业用途,强电、门窗玻璃等均未安装。以上为中联房产公司职工反馈的项目情况。项目具体情况需投资人实地勘查核实或尽调了解,本介绍仅供参考。

四、负债情况

截至2025年4月2日,共有116户债权人申报119笔债权,申报的债权金额总额为494013024.36元,其中商品房消费者优先债权8笔,有财产担保的优先债权1笔,税收优先债权1笔,其他优先债权5笔,普通债权104笔。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成立并确认的债权共88笔,债权总额为262214210.43元。其中,确认各类优先债权12笔,债权金额为26700596.1元;确认普通债权76笔,债权金额为224169804.93元,确认劣后债权金额为11343809.4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经审查认为暂缓确认的共4笔(含税收债权),总额为39338198.16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经审查认为不成立并不予确认债权共27笔,债权总额为192460615.77元。此外,经管理人核查,职工债权为10笔,金额共计883560.00元。

上述债权于2025年4月11日已经过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但大部分债权人(含职工债权人)提出了异议,管理人正在调查核实并进行异议答复,最终债权金额以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为准。

五、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

意向投资人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5818时前与管理人联系报名。如期限届满仍未遴选出正式重整投资者的,本公告持续有效。

(二)报名地点和联系人

报名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银桂大道1号未来城城市之门D区11层贵州七律律师事务所

邮政编码:556000

联系人:刘律师:15085207603      潘律师:18084502065

电子邮箱:576846660@qq.com

六、投资方式

(一)管理人不对本次重整投资方式进行限定;

(二)投资人可结合自身情况和中联房产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合法、合规、切实可行的投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收购式投资、资产买断式投资、承债式收购投资、共益债投资等。

、报名要求

(一)本次投资人的招募不限行业。但具有与中联房产公司经营范围事项所处行业从业经验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二)投资者应具备与债务人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三)投资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公司或其他组织,公司或其他组织应当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

(四)投资人应当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同时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资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投资人未受到过刑事处罚;

(五)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债务且到期未清偿的情况

(六)两个或以上的意向投资人可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意向投资人的身份参与遴选,其中至少有一个联合体成员应符合全部招募条件。联合体报名须提交联合体协议,各成员分别提供相关资料说明成员组成及合作方式。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

、招募流程

(一)提交投资意向书和相关资料

1、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报名截止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意向书和证明其符合招募条件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审计报告等)。投资意向书中应当包括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资产负债情况说明、投资优势、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说明以及银行存款证明等内容

2、提交意向投资人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未被限制高消费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函,资金来源合法合规的承诺函

3、提交载明意向重整投资人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的法律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前述材料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或签字。应提供一式三份,不足三份按不符合资格审查处理。管理人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后三日内将资格审查结果反馈给报名单位。

意向投资人应保证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合法,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可取消中选资格,不得参与比选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公告的相关内容,按本公告的要求起草和提交报名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二)尽职调查

经管理人审查符合招募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可向管理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尽职调查。在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及缴纳保证金后,意向投资人可进场调查

(三)保证金的缴纳及处理

1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2025年5月8日18时前向管理人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用于作为保密协议履行的担保未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投资人放弃报名。

2、报名保证金的退还:意向投资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管理人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报名保证金:1未被选为正式重整投资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前书面退出的;2未违反保密义务并承诺继续履行保密义务;(3交还获取的债务人保密资料。

3、意向投资人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时应向管理人缴纳意向保证金100万元,用于作为签署和履行重整投资协议的担保。意向投资人被遴选为正式重整投资后,意向保证金可转换为履约保证金。

4、意向保证金的处理:1意向投资人在被遴选为正式重整投资人后未按管理人要求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拒绝签订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重新确定正式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2基于中选投资人《重整投资方案》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获丹寨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过程中,重整投资人未按《重整计划草案》重整投资协议及管理人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或投资款,或未履行其他主要义务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已缴纳的意向保证金不予退还;3未被选中为正式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确定正式重整投资人后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意向保证金。

5、正式重整投资人应在《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后7日内按照管理人或协议要求缴纳重整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或提供符合管理人认可的同等金额的不附加任何条件的见索即付银行履约保函(履约保证金可冲抵最后一笔重整投资金额,前期已交纳的100万意向保证金可转为重整履约保证金,未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或者提供的银行履约保函不符合管理人要求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视为放弃投资人资格)。

6、重整投资人未按照重整投资协议或者重整计划提供偿债资金或者未履行其他重整投资人义务的,重整投资人重整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同时,投资人就中联房产公司重整全部投入及所形成的资产归中联房产公司及全体债权人所有,投资人无权主张返还或补偿。若法院最终未裁定对中联房产公司进行重整的或者裁定认可的中联房产公司的重整计划草案后非因投资人原因导致无法重整的,中联房产公司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投资人可向管理人申请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具体以双方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的内容为准。

(四)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意向投资人应在尽职调查完成后自行决定是否参与中联房产公司的重整投资,若决定不参与中联房产公司重整投资的,应书面向管理人提出。

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重整投资的,应当在完成尽职调查后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意向、投资方式、投资金额、经营方案和履约形式等);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时间截至2025年6月10日。

(五)遴选工作

若有多家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管理人将在丹寨县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出价高低、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行业支持力度、投资计划、产业发展规划和运营方案等情况,依法对各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确定正式重整投资人,管理人将向遴选确定的正式重整投资人发出书面确认文件。

(六)其他

根据正式重整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管理人与其签署正式的重整投资协议,并根据重整投资协议,编制重整计划草案。上述各项工作的确切实施时间由管理人或债权人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具体确定或再行调整。

九、特别说明

1本招募公告系根据中联房产公司现有材料所做的综合性、概括性的陈述,不代表管理人的确认或承诺。本招募公告中对于中联房产公司的说明并不当然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的尽职调查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意向投资人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2、在中联房产公司破产程序的任何阶段,如管理人发现投资人提交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则管理人可直接取消投资人中选资格,并有权解除与投资人签订的相关协议,投资人已付的款项(含投资款、意向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均不予退还。同时,投资人就中联房产公司的全部投入及所形成的资产归中联房产公司及全体债权人所有,投资人无权主张返还或补偿。

3本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也并不代表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承诺,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只作为参考资料使用。

4关于债务人的历史沿革及其股权结构现状、生产经营现状、员工情况、税费情况、主要资产和负债现状等详细信息,请意向重整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后,通过进一步咨询管理人或自行开展尽职调查的方式获取。

5、管理人有权根据中联房产公司债权人会议通过的相关决议调整投资人招募期限(包括投资人报名时间及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时间)或招募公告的其他内容。

6、本招募公告由中联房产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属于管理人。本公告未尽事宜等以管理人补充通知或最终通知为准。管理人有权根据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的要求或重整工作的实际需要调整招募流程和条件,决定继续、中止或者终止重整投资人的招募。由此对意向投资人造成影响的,中联房产公司及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文件经资格审查通过的,视为同意按照中联房产公司的现状参与竞争,并自行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热忱欢迎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人士参与中联房产公司重整投资!

特此公告

 

 

 

 

丹寨县中联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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