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公告

终结强制清算程序-公告

公开时间:2020-06-02 公 开 人: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2926次
  • 打印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陕01强清17号之五之三

2019年10月10日,本院裁定受理债权人陕西建工新型建设有限公司申请债务人陕西裕峰物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查明:陕西裕峰物流有限公司人员、财产、账册、重要文件均下落不明,无法查明其财产状况,清算组无法进行全面清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三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第28条的规定,本院于2020年5月22日裁定终结陕西裕峰物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二○年六月二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