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皖0403破25号淮南市天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公告

(2024)皖0403破25号淮南市天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05 公 开 人:淮南市天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840次
  • 打印

 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本院已于2024年11月27日作出(2024)皖040325号民事裁定,裁定受理申请人高巍、安徽圣联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淮南市天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芜湖分所淮南市天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淮南市天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5年2月12日前向淮南市天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申报点: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和悦街与国槐路交叉口东300米山南壹号营销中心,联系人:张经理联系电话:13856028989联系人:经理,联系电话:18256094920;联系人:江经理,联系电话:13956443408)申报债权,并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等债权情况。逾期申报者,可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费用计算方式为:以债权人申报的债权金额为基数,以《诉讼费用交纳办法》为标准计收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院定于20252209时以网络会议方式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具体参会方式另行通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时间、参会方式如有变动,本院将另行通知。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者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淮南市天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尽快向管理人清偿或交付财产。淮南市天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决策机构成员以及其他法律、法律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配合管理人进行清算,否则应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二四年十二月


附件

(2024)皖0403破25号淮南市天沃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破产公告.doc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