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望展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破产财产分配的公告

成都天望展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破产财产分配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2 公 开 人:四川康维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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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望展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破产财产分配的公告

 

成都天望展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各位债权人:

《成都天望展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2月21日经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5年4月28日经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以(2024)川0107破35号之三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经统计,成都天望展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破产财产价值总额为472,837元,均系管理人通过拍卖相关债权获得。截止2025年6月30日,成都天望展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管理人办案过程中产生破产费用1,690.96元(其中,管理人账户企业网银证书服务费400元、管理人账户企业网银证书工本费32.96元、管理人账户企业网银账户开户费100元、管理人账户网银注册账户服务费10元、刻制管理人印章500元、管理人差旅费648元)。破产案件受理费4,197元,预留破产案件后续注销及移交相关资料等办公费用5,000元(如成都天望展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销后仍有剩余的,将再次分配给各债权人)。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定管理人报酬的规定》第二条收取管理人报酬56,740.44元,最终清偿债务的金额为405,209.32元。

根据《成都天望展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确定的分配步骤,成都天望展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实施一次分配,本次分配即为最后分配(如成都天望展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销后仍有剩余预留破产案件后续注销及移交相关资料等办公费用,将再次分配给各债权人),确定于2025年7月15日开始实施,管理人将按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户,实施转账支付。如果各债权人原提供的账户信息发生变动,应在实际分配支付前向管理人确认并提交新的受偿账户信息。本次分配的债权总额为405,209.32元,其中,职工债权214,290.19元,受偿比例为100%;税收债权87,056.16元,受偿比例为100%;普通债权114,260,939.94元,受偿比例及金额详见《成都天望展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明细表》。

本案中无附生效条件或者解除条件需要提存分配额的债权。本次分配为最后分配,债权人自本分配公告之日起满2个月未提供有效受领分配金额账户信息的,视为放弃受领分配的权利。管理人将放弃受领的分配款提存并分配给其他债权人。

特此公告。

附:《成都天望展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明细表》

                                     

 

                                    成都天望展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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