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金科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投资人调整投资价款暨招募投资人公告

济南金科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投资人调整投资价款暨招募投资人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13 公 开 人:济南金科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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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金科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

投资人调整投资价款暨招募投资人公告

2023金科破管字第380

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368日作出(2023)鲁0191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济南金科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骏耀公司)重整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3)鲁0191破申1号决定书,指定金科骏耀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2023811日,金科骏耀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确定济南东拓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拓置业)作为重整意向投资人。20231227日,金科骏耀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分组表决重整计划草案,因部分债权人未进行投票,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经法院批准,表决进入二次协商期。鉴于在二次协商期间,政府公示了在凤凰路建设高架桥的规划,下桥口位于金科骏耀公司开发项目周边,以及房地产市场环境的影响,对项目估值产生不利因素,东拓置业将重整投资价款调整为10.3亿元人民币。

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根据东拓置业调整后的投资价款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金科骏耀公司情况介绍

   (一)基本信息

    金科骏耀公司成立于2017821日,法定代表人盛春海,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旅游路与凤凰路交汇处南800米金科琼华九璋售楼处2注册资本5008.57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资产情况

    金科骏耀公司名下主要资产为东方博翠项目、琼华九璋项目未售房屋及A6A9待开发土地,详细情况请与管理人联系了解。

    注:待开发建设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以现状拍卖,土地开发等政策请具体咨询政府相关部门。

    管理人特别提示,意向投资人在了解债务人负债规模并测算投资金额时,应最终以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并需注意可能存在尚未申报的债权,即存在最终确定的负债规模出现变化。重整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债务人资产、负债等详细情况的,应开展必要的尽职调查,并以自行调查的结果作为投资决策依据,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二、重整意向投资人报名须知与报名条件

   (一)报名须知

    1.本公告不构成要约,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的内容进行调整变更。

    2.本招募公告所列明的金科骏耀公司的项目有关情况,不应视为任何承诺和保证,仅供重整意向投资人参考,具体应以各重整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所确认之最新数据为准,管理人不对本公告中的基础事实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

    3.本公告有关金科骏耀公司的情况简介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意向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4.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以公开的方式进行,本次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同等效力。

   (二)报名条件

    1.意向投资人现金投资金额不低于10.3亿元人民币。

    2.意向投资人应是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3.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4.意向投资人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

    5.遵守法律法规,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未列入失信行为人。

    6.无条件认可本次招募流程,并向管理人出具保密承诺函。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412301700止。

   (二)报名材料(报名时应向管理人现场或邮寄提交以下材料原件一式三份):

    1.参与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的意向书(附件一);

    2.重整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未负有到期未清偿且较大数额的债务,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重整意向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含投资金额不低于10.3亿元的承诺,附件二);

    3.保密承诺函(附件三);

    4.重整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组织架构、产业布局、资产负债、收入利润等,以及重整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其他基本情况(附件四);

    5.营利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供营业执照(盖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盖章)、授权委托书(盖章)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

    6.可证明重整意向投资人自身投资同类型项目的能力、经验、优势的相关材料;

    7.缴纳投资保证金1亿元人民币的证明文件。

    8.两个或两个以上竞选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的,均须按以上要求提交材料,并需另行提交包括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的联合投资协议。

    9.其他管理人要求提供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意向投资人的公章(个人投资则由其本人签字并按手印),重整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或缴纳投资保证金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或视为未报名。

   (三)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1.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凤凰路与旅游路交叉口南1000米金科琼华九璋售楼处;

       2.联系方式:13964082925,李律师;13066019380,杨律师。

    四、投资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应当202412301700前向管理人缴纳投资保证金1亿元人民币,超期未缴纳投资保证金的,将视为未报名。

   (一)管理人账户信息:

    户名:金科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账号:86611731101421056441

    开户行: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分行

   (二)投资保证金的没收与退还

       1.在报名截止日前重整意向投资人书面表示放弃投资或报名截止日后未通过初步审查的,管理人将在选定投资人后,无息原路退还投资保证金。

       2.重整意向投资人在提交的报名材料及重整方案材料中存在虚假陈述,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虚假资金实力证明、虚假诚信证明等,将取消其竞选资格(如已中选,则取消中选投资人资格)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报名截止后,意向投资人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单方退出,或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不与管理人签订正式《重整投资协议》,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4.重整计划草案未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投资人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

    五、特别声明

       1.在本次招募投资人结束后,若无成功报名的意向投资人,管理人将确定东拓置业继续作为重整投资人参与重整,重整投资金额为10.3亿元,并与其签订补充协议。

       2.意向投资人承担相应的交易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增值税、契税、所得税、过户费等一切税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收取的税费)。请意向投资人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必要的咨询。

       3.因项目开发时间较长,相关部门对部分项目规范、标准及要求可能有调整,土地使用权在以后开发、施工及综合验收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4.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管理人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符合本公告规定报名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可通过尽职调查自行确认金科骏耀公司资产、建设、规划等详细情况。

       5.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属管理人。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有关通知和要求为准,在公告发布后管理人有权随时修改、变更和撤回本公告。

       特此公告

                                 济南金科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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