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刚五矿资源有限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陕西金刚五矿资源有限公司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2-09-01 公 开 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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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2-09-16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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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金刚五矿资源有限公司债权人: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19日裁定受理对陕西金刚五矿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刚五矿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0114日指定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管理人。

管理人现决定依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定于2022916日上午10时金刚五矿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为避免疫情传播,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本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网络平台召开,债权人请务必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联系管理人工作人员,沟通参加非现场会议事宜。

一、      会议的召开平台

本次债权人会议通过钉钉软件召开,请债权人或者代理人,提前下载钉钉软件,并将用户名设置为与身份证一致的真实姓名,以供管理人审核入群。债权人可以搜索钉钉群号【】申请加入债权人会议群,也可以使用钉钉软件扫描下方二维码申请入群。

【二维码】

二、      参会材料的获取

管理人将参会材料公示在群资料中,债权人在入群以后可以自行查看,也可以联系管理人单独获取。

三、      表决期限

本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期限为202291618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91618时,债权人均可以投表决票。

四、      表决形式

本次债权人会议的表决票划分为同意、反对两项,超过表决期限未投票的视为缺席本次债权人会议。

债权人通过钉钉群内的投票渠道进行投票,投票结束后,管理人保存投票记录公示给债权人,并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报备。

五、      会议议程

(一)核对债权表

(二)表决后续债权人会议召开规则

(三)表决聘请律所提供取回探矿权专项法律服务事项

(四)表决债务人财产变价方案

   

 特此公告

 

陕西金刚五矿资源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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