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权申报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关于债权申报与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4-10-21 公 开 人:开阳县嘉太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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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债权人:

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开阳法院”)2024年9月23日作出(2024)黔 0121 破申 16 号裁定书,裁定受理开阳县嘉太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太建材”或“债务人”)破产清算案,并于2024 年 9 月 29 日作出(2024)黔 0121 破 15 号决定书,指定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孔令章(个人管理人)担任开阳县嘉太建材有限公司管理人。

现管理人就债权申报、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开阳县法院于2024年1012日作出的2024)黔 0121 破 15 号公告,嘉太建材的债权人应在2024 年 11 月 13 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为节省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成本,提高债权申报及审查工作效率,本次债权申报接受债权人通过邮寄方式向管理人进行申报电子邮件+纸质邮寄)。债权人也可以通过现场申报的方式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孔律师  

联系电话:18685188916   联系邮箱;3780244095@qq.com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银行北街招商银行大厦21层北京盈科(贵阳)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应当书面说明债权金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嘉太建材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开阳法院定于2024 年 11 月 27 日 10 时在开阳法院第十审判庭地址:贵州省开阳县学良大道5号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会议形式为线下召开。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时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委托代理人为债权人员工的,应提供工作人员证明。

特此通知

开阳县嘉太建材有限公司

破产管理人

十月

 

附件:债权申报须知暨申报指引》及相关申报附件(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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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已盖章)破产债权申请-公告(贵州专用) 2.pdf 下载
附件:开阳县嘉太建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须知暨申报指引.docx 下载
附件1- 8:破产清算案债权申报指引之相关表格(模板).doc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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