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职工债权公示

(第二批)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5-06-29 公 开 人:阳信龙泽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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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信龙泽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第二批)

2024)龙泽置业破管字78

阳信龙泽置业有限公司职工

滨州市博兴县永丰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阳信龙泽置业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于2024年5月30日向阳信县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阳信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6月13日作出(2024)鲁1622破申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滨州市博兴县永丰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阳信龙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泽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6月25日作出(2024)鲁1622破1号之一《决定书》,指定山东众成清泰(滨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2025年4月8日,管理人对龙泽公司第一批职工债权清单予以公示,确认龙泽公司职工债权总额为954,198.00元,截至2025年4月15日公示期满,未有职工提出异议。

经管理人补充调查,龙泽公司新增1笔职工债权,债权金额为15476.53元(详见第二批职工债权清单)。现管理人更正龙泽公司职工债权总额为969,674.53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管理人对龙泽公司第二批职工债权清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限至2025年7月6日

职工对本公示所附清单记载的债权数额有异议的,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管理人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十二路859-1号佰盛财富中心10楼山东众成清泰(滨州)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8266591235)提出并附相应证据如异议成立,管理人予以更正,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无异议。

特此公示。

阳信龙泽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六月二十九

附:《阳信龙泽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职工债权清单(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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