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华一森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竞买人招募公告

婺源县华一森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竞买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13小时前 公 开 人:婺源县华一森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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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张东红 联系方式: 15879336951 报名截止时间: 2025-11-2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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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华一森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意向竞买人招募公告

 

2025年7月23日,婺源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受理婺源县华一森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一森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7月25日指定江西贤和律师事务所担任婺源县华一森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截止202511月9日,华一森公司破产财产已进行三次拍卖均流拍。根据华一森公司《破产财产变价方案》,如依次降价二次(即达到评估价的50%)后仍流拍的,暂停挂网拍卖处置由管理人发布意向竞买人招募公告,以出价最高的意向竞买人报价为起拍价进行公开挂网拍卖处置,最高价为成交价。据此,为确保华一森公司破产财产顺利变价,提升破产财产拍卖价款,维护华一森公司及其债权人的利益,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地征集华一森公司破产财产的意向竞买人。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破产财产情况

华一森公司需征集意向竞买人的破产财产情况如下:

序号

设备名称

生产产商

启用年份

单位

数量

评估价(元)

1

大平车

佳岛

2023

7

8232.00

2

大平车

布鲁斯

2020

21

23872.80

3

缝纫机

大中捷

2020

2

2238.80

4

大平车

 

2020

6

6253.20

5

小平车

中捷

2017

46

22724.00

6

砍车

布鲁斯

2014

1

200.00

7

砍车

布鲁斯

2017

2

700.00

8

砍车

布鲁斯

2011

1

200.00

9

打包机

 

2022

1

640.00

10

气泵机

 

2021

1

7020.00

11

大臂机

台州佳辰

2022

4

13920.00

12

过称机

 

2014

1

320.00

13

刀车

 

2023

1

2220.00

14

锁边机

佳岛

2023

1

2465.60

15

拉腰机

 

 

1

832.00

16

打扣机

奉化市精灵气动机械制造厂

2021

4

1339.20

17

打扣机

 

2017

4

201.60

18

双针机

布鲁斯

2023

1

2544.00

19

花样机

罗拉科技

2021

1

1512.00

20

过胚机

枭龙

2022

1

11520.00

21

行线机

川田

2018

2

20360.40

22

行线机

祖克

2022

1

20350.00

23

行线机

美机

2019

2

20818.67

24

烫印机

义乌市拓者

2018

2

513.33

25

订扣机

奉化市精灵气动机械制造厂

2018

1

449.17

26

锁眼机

 

2014

1

396.00

27

充绒机

合衣

2019

1

12416.67

28

充绒机

 

2019

1

2483.33

29

铁制四轮车

 

2021

13

2948.40

30

裁床设备

 

2013

1

983.18

31

激光机

东莞市星奇激光设备厂

2015

1

1608.00

32

检针机

上海彩新电器厂

2020

1

165.00

33

流水线槽

 

2018

3

6480.00

34

锅炉

瑞城

2022

1

2825.00

35

锅炉

美亚

2020

2

3150.00

36

烫台

浙江盛田机

2023

4

11750.40

37

排版机

奥瑞科技

2020

1

4400.00

38

音响系统

 

2023

1

3618.00

39

监控系统

 

2023

1

4536.00

40

吊扇

 

2022

20

4070.40

41

叉车

 

2022

1

716.80

 

 注:上述资产已经三次流拍,第三次流拍的起拍价为132,800元。

二、意向竞买人主体资格

意向竞买人应当是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及自然人,应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及较强的履约能力,保证能够拍卖成交后的规定时限内支付对价资金。

三、招募须知

1、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买卖协议的约束力。意向竞买人可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同时管理人也将予以协助。欢迎意向竞买人实地查看拟处置标的物。

2、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者终止竞买人的招募及延长招募时间等事项。

3、本公告所涉标的物处置的具体方式及竞买程序,以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的破产财产变价方案为准。

4、管理人接受竞买人的报名,仅是对意向竞买人的基本信息、报名条件等的登记,不得视为管理人对意向竞买人竞买华一森公司破产财产作出了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承诺,竞买人需于报名后参与竞拍并竞拍成功,才能取得华一森公司破产财产。

5、本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管理人对本招募公告负责解释。

、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5112417:30前。

意向竞买人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提交至管理人处,视为报名成功,邮寄报名材料以邮件签收时间为准。

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灵溪街道站前大道饶商总部基地8号楼8层

联系人:张东红律师联系电话:15879336951;郑牧星律师,联系电话:18807930301.

)报名提交资料

如意向竞买人报名的,应当提交以下文件:1.意向报价文件。2.意向竞买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尽调事项

如意向竞买人需进行尽职调查的,可自递交的报名材料后自行进行,并自行承担尽职调查费用、结果及风险。

、意向报价文件的编制及用途

1.意向报价文件应当针对破产财产提出明确、具体报价,否则无效

2.意向竞买人的报价文件,应当载明报价人姓名或名称、联系方式,否则无效。

3.意向竞买人意向报价文件的用途仅作为管理人确定华一森公司破产财产第四次拍卖起拍价的依据文件。

、第四次拍卖起拍价的确定

管理人将从意向报价中选取最高报价,作为第四次拍卖的起拍价。

、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一)意向竞买人人提交意向报价文件时,应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20000(大写:人民币贰万元整)至华一森公司管理人账户(户名:婺源县华一森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7939 0180 2200 016开户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婺源支行,未按规定缴纳保证金的,丧失遴选资格。因意向竞买人原因导致转账失败或资金损失的,保证金视为未缴纳,且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竞拍成功的意向竞买人,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不计息)转为竞拍价款;竞拍未成功的,意向竞买人的报名保证金于竞拍结果揭晓之日起3日内无息返至原账户。

(三)意向竞买人报名且其意向报价被确定为第四次拍卖的起拍价后,该意向竞买人未参与竞拍华一森公司破产财产的,其报名保证金不予退还。

 

婺源县华一森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11月9日

 

附:《婺源县华一森服饰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意向竞买报价函》


附件:

婺源县华一森服饰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意向竞买报价函

 

致:婺源县华一森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  

根据贵方于2025年11月9日发布的《婺源县华一森服饰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招募意向竞买人公告》(以下简称“招募公告”),我方(意向竞买人)已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完全认可招募公告全部内容,经审慎研究后,自愿参与该破产财产的意向竞买,现提交本报价函。

意向竞买人基本信息

类别

填写内容(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需加盖公章,自然人需签字)

名称/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组织)/身份证号(自然人)

 

注册地址/常住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企业/组织)/本人(自然人)

 

联系电话

 

 

二、报价声明与承诺

1.我方确认具备招募公告第二条“意向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非法人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拥有足够资金实力及较强履约能力,可在拍卖成交后按招募公告及竞拍规则规定时限内足额支付对价资金。  

2.我方已清楚知晓案涉破产财产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招募公告第一条所列设备清单、“截止2025年11月9日已三次流拍、第三次流拍起拍价为132800元”等信息),自愿对该批破产财产进行报价,不存在任何重大误解或遗漏。  

3.我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招募公告全部规定,如需进行尽职调查,将自行开展并承担尽职调查的费用、结果及风险,同时配合管理人提供必要协助。  

4.我方确认:本报价仅作为贵方确定第四次拍卖起拍价的依据;若我方报价被确定为第四次拍卖起拍价,将按时参与该次公开挂网拍卖,若未参与则自愿放弃已缴纳的报名保证金,且不就保证金不予退还事宜向管理人或华一森公司提出任何异议、索赔或诉讼。  

三、意向报价

我方针对婺源县华一森服饰有限公司案涉全部破产财产(即招募公告第一条所列41类设备及资产)的意向报价为:  

人民币(小写):¥                         

人民币(大写):                            

四、附件清单(需随本函一并提交)

1.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组织需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需签字);  

2.报名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保证金账户信息:户名“婺源县华一森服饰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7939 0180 2200 016”,开户行“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婺源支行”);  

3.其他补充材料(如有):                         (需注明材料名称并加盖公章/签字)。  

五、联系方式(便于管理人沟通)

1.专属联系人:                                                               

2.联系电话

 

意向竞买人(签字/盖章):

(企业/组织需加盖公章,自然人需亲笔签字)

日期:                 

 

填写说明

1.本模板中              ”处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无内容可填的需标注“无”;  

2.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提交时,所有需“签字”处均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提交时,所有需“盖章”处均需亲笔签字;  

3.本函及附件需在2025年11月2417:30前提交至管理人指定地点(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灵溪街道站前大道饶商总部基地8号楼8层),邮寄以邮件签收时间为准;  

4.疑问可联系管理人:张东红律师(15879336951)、郑牧星律师(18807930301)。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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