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绿茗春茶业有限公司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

四川绿茗春茶业有限公司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

公开时间:2024-11-04 公 开 人:四川绿茗春茶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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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4-11-0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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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绿茗春茶业有限公司

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四川省荣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31日以(2022)川0321破申13号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绿茗春茶业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公司或者绿茗春公司)的重整申请,并于2023年1月3日以(2023)川0321破1号决定书依法指定四川协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自贡分所担任绿茗春公司管理人。

为了顺利推进并完成公司的重整工作,管理人现向社会公开招募投资人,现就招募和遴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况

(一)工商登记情况

绿茗春公司公司成立于2004年4月21日,工商登记住所地为四川省荣县旭阳镇旭水大道二段168号,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32175973996X5,法定代表人为邹华春。

经营范围:茶叶制造、销售(经营项目与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茶叶种植、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出口商品除外)。(以上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者审批文件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分支机构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04年4月21日设立“四川绿茗春茶业有限公司茶厂”,营业场所:荣县铁厂镇大丰村4组,经营范围:茶业制造、销售,经营期限:2004年4月21日至2024年4月20日,现已停产停业。

2.公司于2006年7月28日设立“四川绿茗春茶业有限公司顺河制茶厂”,经营场所:荣县双古镇烟波村五组,经营范围为茶业制造、销售,经营期限:2006年7月28日至2024年4月20日,现已停产停业。

3.债务人于2017年7月31日设立“四川绿茗春茶业有限公司顺河制茶二厂”,经营场所:荣县双古镇黄家坝村五组经营范围为茶业制造、销售,经营期限:2017年7月30日至2024年4月20日,现已停产停业。

上述三家企业的企业类型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二)绿茗春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1

邹华春

700万元

货币

  70%

  2

张皓

300万元

货币

30%

上述股权均质押给了债权人。

(三)绿茗春公司的资产评估情况

公司的资产主要为名下的24.98 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修建的厂房和配套用房,土地和房屋均已抵押给金融机构,另外机器设备和存货也向债权人设定抵押。

根据2024年8月22日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公司的资产评估价值在重整情况下为2835.92万元,清算情况下为1503.94万元。

(四)职工基本状况

截至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申请之日,公司已无在册职工。公司在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前有拖欠员工工资和欠缴社会保险情况,经公示的职工债权为1101903.10元,社会保险1585686.49 元(其中优先权有70多万元)。

由于还有职工对公示的债权提出异议,职工债权可能会有相应调整。

(五)公司现状

公司因缺乏现金流,已于 2019年6月停产停业。

二、招募和遴选目的

本次招募和遴选重整投资人的目的在于顺利推进并完成绿茗春公司的重整工作,由重整投资人提供资金支持,全面优化债务人的资产结构、债务结构和股本结构;最终打造股权结构优化、治理结构完善、资产质量优良、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的公司。

三、招募和遴选须知与条件

(一)报名者须知

1 .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重整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重整投资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或更进一步了解绿茗春公司的有关情况,需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并签署《保密协议》。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效力。

(二)重整投资人条件

为实现绿茗春公司可持续发展,重整投资人需符合如下基本条件:

1.重整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社会责任感,同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管理人以竞争方式招募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本次招募的重整投资人出资底价不低于2000万元。

3.如法律法规、行业监管政策对重整投资人的主体资格有相关规定的,重整投资人应确保符合该等要求。

4.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投资人联合参与投资的,至少有一个意向投资人应符合上述资格条件应当确定其中一个投资人为牵头方。

四、招募和遴选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有意向报名者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118(到期日为节假日则顺延)前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四份)提交至指定报名地点,同时发送报名材料电子版至指定邮箱。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及文书邮寄地点:荣县四川省荣县旭阳镇旭水大道二段168号;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8160014640;

联系人电子邮箱:952181868@qq.com。

3.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意向书(见附件1)。

2)意向重整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未被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的承诺。

3)意向重整投资人简介(含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机构、资产负债等信息)。

4)企业法人参与重整投资人遴选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法人)或其他有权机关决议。

5)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见附件2)、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3)。

6)资产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形式可以为银行存款证明、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投资机构出具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投资承诺等。

7)同意对在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和遴选过程中知悉绿茗春公司情况予以保密并签署保密协议

保密协议见附件4,提交时报名者单方盖章即可)。

8)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信息的文件材料。

对上述报名材料应逐项加盖报名者公章,意向投资人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收。

(二)初步筛选

管理人将对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通过的,即为通过初步筛选;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缺失、遗漏的,管理人将通知补正,并给予三天的补正期。

报名材料通过形式审查的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

(三)尽职调查

成功报名的合格意向重整投资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绿茗春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积极配合。意向投资人需与管理人确定尽职调查工作时间,管理人接待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时间为3内。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自行承担。

意向重整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前须与管理人签订《保密协议》。

尽职调查期间不因意向重整投资人对报名材料的补正而延长。

(四)提交方案

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当向管理人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重整投资方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方案、拟投入的资金和资源等。提交投资方案的时间不晚于20241113(到期日为节假日则顺延)

(五)成立评审委员会

本次评审设评审委员会,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对意向重整投资人递交的申报文件进行评选。

(六)遴选

报名期限届满后,若仅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则管理人将通过商业谈判的方式确定重整投资人;若有两名及以上的符合条件的报名者,通过竞争性遴选的方式,最终确定重整投资人。

(七)签署协议

最终的重整投资人确定后,其应与管理人签订相应的《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后三个工作日内,重整投资人应当向管理人支付人民币200万元(大写:叁万元整)的投资履约保证金。

重整投资人在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支付投资保证金后可以参与重整计划草案的论证和讨论,对重整计划草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在重整计划草案表决并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投资人按照《重整投资协议》开始履行义务,支付重整投资款。

(八)投资保证金的处理

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在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投资价款(不计息)。

如《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法院裁定批准,重整投资人缴纳的保证金管理人无息退还。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根据需要变更招募事项的有关内容及时间安排,参与招募的意向重整投资人需根据管理人的安排配合相关招募进程。如有变化,以管理人的通知为准。结合后续确定的投资人遴选方式,管理人可以视情况与意向重整投资人直接谈判,并视情况中止(乃至终止)遴选程序。

特此公告。

附件:

1.四川绿茗春茶业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和遴选报名意向书

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范本)

3.授权委托书(范本)

4. 保密协议

四川绿茗春茶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1月1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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