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亿佰优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第二次提请债权人审议、表决的通知

关于《北京亿佰优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第二次提请债权人审议、表决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4-11-25 公 开 人:北京亿佰优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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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亿佰优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请债权人第二次表决的通知

 

各位债权人:

北京亿佰优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佰公司”)因资不抵债,已于2013年6月7日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依法申请破产;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已于2013年8月22日依法裁定受理上述破产申请〔参见2013年丰民破(预)字第13009-1号民事裁定书〕;并依法决定〔参见2013年丰民破(预)字第13009-2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天睿律师事务所为债务人管理人;后于2023年11月7日作出决定〔参见2013年丰民破字第01818-1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嘉润律师事务所担任亿佰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下称“《破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亿佰公司破产债权和财产状况,拟定《北京亿佰优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于2024年11月20日提请债权人会议进行第一次表决但第一次表决结果未能形成有效决议,故管理人提请债权人进行第二次表决。

本次表决通过短信、电子邮件、公告通知债权人,各位债权人应于管理人将方案公告之日,或者管理人以短信、邮件通知送达之日(收到短信、邮件通知晚于公告之日的,以公告之日为准)起5日内(2024年113018:00前),将表决意见发送给管理人。发送方式包括:1)将表决票扫描件发送给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yeziou@dowway.com.cn );2)将表决意见通过短信发送给管理人。二者择一发送,重复发送表决意见的,管理人将以表决期限内最后时间发送的意见为准。

表决意见分为“同意”、“不同意”、“弃权”,债权人应从前述三种意见中选择其一,未选或多选视为弃权。如债权人意见为“不同意”请在表决票上书面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特此通知。

北京亿佰优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1月25

附:《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

《北京亿佰优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关于《北京亿佰优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请债权人审议、表决的通知》

非现场表决票》


附件

20241125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pdf 下载
20241125债权人非现场表决票.pdf 下载
20241125亿佰公司财产分配方案(第二次表决).pdf 下载
20241125亿佰公司财产分配方案第二次表决通知.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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