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闽信物资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漳州市闽信物资有限公司破产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7 公 开 人: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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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35

本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漳州市芗城区税务局的申请裁定受理漳州市闽信物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福建扬都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

漳州市闽信物资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5811日前向漳州市闽信物资有限公司管理人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47号西洋坪商厦九楼邮政编码363000联系人郑小兵18350860939、王丽娇18850233629书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漳州市闽信物资有限公司及其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清算义务人和资料持有人应于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漳州市闽信物资有限公司管理人移交其占有和管理的公司财产、印章、账簿、文书等资料。漳州市闽信物资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漳州市闽信物资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5819日上午9:00整在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3审判法庭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89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公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七月七日


附件

债权申报须知及附件.pdf 下载
闽信破决定(2025)闽06破申9号.pdf 下载
闽信破公告(2025)闽06破申9号.pdf 下载
闽信破申裁定(2025)闽06破申9号.pdf 下载
闽信批复(2025)闽06破申9号.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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