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恒正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

山东恒正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

公开时间:2024-09-26 公 开 人:山东恒正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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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李秀芹的申请,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于2024年9月3日裁定受理山东恒正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次日指定山东恒正新材料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山东恒正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山东恒正新材料有限公司债权人应在202411月5日17时前,向山东恒正新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联系人:张律师;联系电话:19560899336联系邮箱:hzpcglr2024@163.com;申报地址:东省临沂市莒南县淮海路888号三楼债权组办公室,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未按通知申报债权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定于202411月20日上午9时山东恒正新材料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404会议室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附件

山东恒正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管理人).pdf 下载
(2024)鲁1327破7号债权申报公告(莒南法院).pdf 下载
山东恒正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重整受理裁定书.pdf 下载
山东恒正新材料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文书.pdf 下载
山东恒正新材料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指定管理人决定书.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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