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华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项目 投资人招募公告

滁州华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项目 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8-13 公 开 人:滁州华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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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10-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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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华源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项目

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4华源破管字第23

 

 

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谯区法院”或“法院”)于2024年1018日作出(2024)皖1103破申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滁州华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指定安徽苏滁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为有效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管理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募华源公司破产重整项目投资人(以下简称投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破产重整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文件的,视为同意按华源公司现状进行投资,并承诺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二、投资须知

1、本公告内容为明确招募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说明债务人的基本情况。意向投资人应当自行尽职调查。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只供投资人参考。

2意向投资人决定参与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破产重整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一旦正式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同意对华源公司的现状进行投资,也视为对本次投资人招募程序确认,并自愿承担各种可能的风险和瑕疵。

3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属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变更或者终止投资人招募。

华源公司基本情况

华源公司成立于2020年4月9日,登记机关为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171MA2UMA996K注册资本6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杨建梅公司住所位于安徽省滁州市中新苏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常州路与中新大道交叉口西北侧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期限为2020年4月9日至无固定期限,目前企业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股东共两名,分别为滁州杨凯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99.99%)与杨建梅(持股比例0.0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家用电器制造;日用家电零售;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等。

四、华源公司主要资产

华源公司核心资产为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电力设备、车辆和土地使用权、货币资金、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资产。管理人依法委托评估机构对华源公司房屋建筑物、构筑物、电力设备、车辆和土地使用权等资产进行评估,评估价值约为1.7亿元。

(一)房屋建筑物

房屋建筑物共3项,建筑面积合计86,242.00m²,房屋建筑物建成于2021年,主要包括厂房、办公室等,结构类型包括砖混、钢结构等。房产中主要为办公楼,采用独立基础,钢筋混凝土梁,现浇混凝土屋面,砖墙;外墙为幕墙漆,内外墙面完好,少量污渍;混凝土地面,无污渍;钢窗密闭完好,灯具等消防及电气照明系统闲置。

(二)构筑物

构筑物共1项,主要为地坪。

(三)电力设备、车辆

电力设备、车辆共11项,主要为满足日常运输使用的汽车和生产需要的高低压柜等;电力设备、车辆日常维护良好,能满足正常业务需要。

(四)土地使用权

出让土地使用权1宗,登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合计为118,995.00m²,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五、华源公司负债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23日债权申报期限届满,管理人共收到52户债权人申报的54笔债权,申报金额合计人民币193446848.8元。其中,已审查确认的债权包括:税收债权1笔(2256701.78元),普通债权34笔(5882638.26元),建设工程债权2笔(8044512元),担保债权3笔(49133268.33元)。

此外,管理人已调查确认9户职工债权,合计258891.33元,另有部分债权(合计125337892.97元)暂缓认定或审查。

管理人在此提示,投资人在了解债务人负债规模并测算投资金额时,应最终以债权人会议核查并经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金额为准,并需注意可能存在尚未申报的债权。

六、招募流程

(一)提交报名材料

1、主体资格材料,包括有效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提交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以下材料: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和代理人的身份证/律师证、所函等有效证件;代理人为本单位员工的,应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投资人为个人的,应提供投资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意向投资人为企业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的,需提供已就参与华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履行内部审批程序的证明资料(如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或其他机构内部审批决议文件);

3、意向投资人简介,包括基本的工商信息、股权结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与资金实力说明、企业规模及信用、破产重整投资经验等;如为联合报名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自责任分工,并说明各主体分别承担的权利义务等,并承诺互相承担连带责任;

4、提供履约能力说明材料;

5、《承诺书》,内容包括承诺所提交材料均真实准确、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市场监管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及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破产重整投资,并能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并承诺接受和遵守本招募公告的其他要求;

6、《送达地址确认书》,为便于意向投资人及时收到管理人各项文书,保证招募程序顺利进行,意向投资人应当如实提供准确、有效的送达地址。

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按要求提交报名文件(可提供书面材料或电子版),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二)尽职调查

本招募公告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公告所载华源公司基本情况、主要资产及负债情况,主要目的系为便利意向投资人初步了解华源公司和本次招募的基本情况。管理人不对公告披露的涉及尽职调查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尽职调查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

意向投资人应自行在报名前完成相关尽职调查的工作,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意向投资人需要对华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的,应当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管理人在尽职调查期间所提供的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意向投资人应以自行尽职调查的结果作为投资依据。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尽职调查,不成为意向投资人延迟提交报名材料的理由。

(三)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3日17时止。

2、报名地点: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中都大道629号苏滁律师事务所3楼

3、电子邮箱:zhangsui2020@126.com

4、联系人:张绥律师,18255013306

(四)投资人的确定

报名截止后,有多名意向投资人的,管理人将根据意向投资人的报名情况以及其提交的《重整投资计划草案》,从报名的投资人中择优选定投资人,并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后决定最终投资人;如仅有一家报名的,管理人可直接与其进行磋商。

(五)签署投资协议

确定重整投资人并报请南谯区法院批准后,投资人应按管理人的要求签署《破产重整投资协议》。

七、特别说明

1、本次招募以公平、公正为原则,以公开方式面向全社会招募重整投资人,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

2、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最终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为准。

3、本招募公告所述信息仅作参考,不能当然代替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

4、任何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递交报名材料的,均视为其已经接受招募公告及相关招募文件的各项要求,对招募公告及相关招募文件的内容无异议,并同意按现状进行投资。

5、意向投资人应对于潜在的市场风险以及政策变化风险独立作出判断,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6、管理人有权根据破产重整工作进展情况,报请南谯区法院批准后,酌情确定、调整招募进度,包括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撤回重整投资人招募等工作,投资人应接受可能的变化,并配合相关招募工作。

7、本次招募非采用招投标形式,不适用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8、本次招募产生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各自承担。

9、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次招募。

 

 

滁州华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八月十三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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