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积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通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

海南积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通知(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

公开时间:2021-11-04 公 开 人:海南积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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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积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2021)泽田(积汇)破管字第9

 

海南积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全体债权人:

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615日作出(2021)琼02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陈荣璋对海南积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积汇公司)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183日作出(2021)琼022号决定书,指定海南泽田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202191日、92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在《人民法院报》、《海南日报》刊登积汇公司破产重整公告,并定于20211110日上午9时在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四楼大法庭召开积汇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现受疫情影响,原定于20211110日上午9时召开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延期召开,延期的时间及会议召开的方式,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另行公告。

特此通知

                    

 

 

海南积汇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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