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萝岗区镇龙自来水厂破产清算案 关于公开选聘房屋评估机构的公告

广州市萝岗区镇龙自来水厂破产清算案 关于公开选聘房屋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29 公 开 人:广州市萝岗区镇龙自来水厂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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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萝岗区镇龙自来水厂破产清算案

关于公开选聘房屋评估机构的公告

2023镇龙破管字第036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22日作出(2022)粤01破申62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广州期诺贸易有限公司申请广州市萝岗区镇龙自来水厂(以下简称“镇龙水厂”)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3年1月13日作出(2023)粤01破37-1号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镇龙水厂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负责人为黄璇。

管理人为依法履职、查清镇龙水厂破产财产情况,需要委托专业的评估机构对镇龙水厂的破产财产进行评估。现通过公开选聘方式,选聘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对镇龙水厂名下的两套房屋进行评估

一、镇龙水厂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广州市萝岗区镇龙自来水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191324349U

企业类型

集体所有制

成立日期

1989年7月25日

经营期限

1989年7月25日至2030年3月24日

注册资本

12.7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叶成波

住所

广州市萝岗区镇龙金坑

经营范围

 

二、镇龙水厂名下两套房产的基本情况

坐落

增城县镇龙镇大楼路边

增城县镇龙镇迳头河边

不动产登记字号

萝增镇332

萝增镇331

不动产权证号

粤房证字第0910700

粤房证字第0910201

权利类型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权利性质

国有土地

国有土地

登记时间

1989929

1989928

面积

53.87平方米

32.96平方米

规划用途

其他

其他

房屋性质

其他

其他

所有权取得方式

其他

其他

 

三、评估要求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在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保证镇龙水厂名下上述两套房屋予以客观、公正地估价对该两套房屋在价值时点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评估范围

1、镇龙水厂两套房屋价值进行评估

管理人可提供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查册表

3、房屋参考照片

、报名条件及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评估资质证书具有法定评估资质

2、与镇龙水厂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

3、报名机构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记录,信用记录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

4、拥有破产清算企业财产评估经验者优先考虑。

、提交报名材料

1、报名机构简介,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机构及工作人员有效的评估资质证明业务人员配置、相关资产评估工作经验、确认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材料等;

2、评估方案、工作计划、预计完成评估期限;

3、报价函及报价依据

4、业务业绩证明材料;

5、书面承诺:报名机构信用良好、与本案没有利益冲突及回避事由,所提交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6、报名机构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报名机构应对以上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加盖公章。

、报名时间

1、报名截止时间为202581317:00前。通过邮寄方式报名的,须先电话提前告知,并保证管理人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收到报名材料,否则报名无效。

2、请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接受委托的专业机构以书面方式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

、评选方式:

1、由管理人工作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报名机构提交的文件进行书面评审,从报名机构的响应程度、服务方案、人员配置、服务承诺、工作业绩、报价等进行综合评价后做出决定,若仅有一家机构报名,仍由管理人对其进行综合评价后再作出是否委托其担任本次评估机构的决定;

2、管理人将于报名截止后五日内通知评审最终确定的审计机构,对于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已提交的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3、最终选定的专业机构应于五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签订委托估价服务合同,并及时开展工作。

管理人联系方式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6号周大福金融中心15层,李律师,联系电话18011710666/020-85277505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市萝岗区镇龙自来水厂管理人所有。

特此公告

广州市萝岗区镇龙自来水厂管理人

二〇二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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