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律道法务咨询科技有限公司和解公告

安庆律道法务咨询科技有限公司和解公告

公开时间:2024-06-27 公 开 人:安庆律道法务咨询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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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4)皖0811破7号之一


本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申请,于2024年5月20日裁定受理安庆律道法务咨询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2024年6月17日,安庆律道法务咨询科技有限公司以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尽力筹措资金,完成债务的清偿,切实维护职工权益为由,本院提出破产和解申请并提交《破产和解协议》草案。

本院查明,申请人安庆律道法务咨询科技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21年7月26日,系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00元,目前债务仅国家税务总局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1户无异议债权,本息合计40389.46元。

本院经审查认为,安庆律道法务咨询科技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已具备破产情形。但安庆律道法务咨询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债务人向本院申请破产和解,并按照法律规定提交了《破产和解协议》草案,且该草案具备可行性,和解能够较好的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款、第九十五条、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安庆律道法务咨询科技有限公司和解。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民事裁定书】(2024)皖0811破7号 裁定和解程序(最终稿已签章版).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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