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金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湖南金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4-04-16 公 开 人:湖南金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018次
  • 打印

湖南金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职工债权公示

2023)金安破管字第15

债权审理过程

   破产受理后,管理人接管到湖南金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劳动人事档案资料以及任何财务资料。后经调查,债务人从未开展实质经营在破产受理前办公场所在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定王台街道解放西路35号长房大厦11楼1102房由债务人股东长沙金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免费让其使用之后,管理人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中国裁判文书网长沙市芙蓉区税务局与长沙市芙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芙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湖南省人社厅劳动监察保障局现场核查以及向债务人法定代表人王建华调查核实情况查债务人的职工社保信息、劳动仲裁、劳动争议案件信息,并结合上述资料对债务人职工债权进行审查。至破产受理时债务人已无在岗职工,仅有一笔职工债权,除此之外其他未发放工资职工申请劳动仲裁或劳动监察进行救济的情况 

职工债权具体情况

根据管理人调查,目前债务人有一位职工债权人。

公示期及异议程序

现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规定,将职工债权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4417日止。

如职工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截止之日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并附相关证据(管理人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五江天街北区二期1021楼;联系电话:1350731737615603012799;联系人邓隆炎、汪静)。管理人将在收到异议后进行审查,并作出予以更正或不予以更正的决定;如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应当在15日内向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对本次公示的职工债权审查内容无异议。

湖南金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412


附件

职工债权公示.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