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会公告

一债会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14 公 开 人:衢州绿创照明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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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5)浙 0824 破 22 号
本院根据申请人舒志萍的申请于 2025 年 7 月 4 日裁定
受理衢州绿创照明有限公司(下文简称“绿创公司”)破产清
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浙江三衢律师事务所担任绿创公司管
理人。绿创公司的债权人应于 2025 年 8 月 18 日前向绿创公
司管理人(地址:浙江省常山县新东方广场四号楼六楼浙江
三衢律师事务所,联系人,杨雪源律师,电话: 13587021651,
张霄宇律师,电话:13567072820) 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
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
据材料,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可以在破产分配方案提
交债权人会议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
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
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玖华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
持有人应当向绿创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绿创公司应当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财产
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
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本院定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 9 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召开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
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
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
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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