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黄岩区宏天模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管理人公告暨债权申报通知

台州市黄岩区宏天模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管理人公告暨债权申报通知

公开时间:2023-12-08 公 开 人:台州市黄岩区宏天模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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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4-01-15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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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州市黄岩区宏天模具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管理人公告暨债权申报通知

                                                                    (2023)浙1003破59号

2023年11月23日,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作出(2023)浙1003破申6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符由力对台州市黄岩区宏天模具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23)浙1003破59号决定书,指定浙江神仙居律师事务所担任台州市黄岩区宏天模具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为:泮王凯),依法负责对台州市黄岩区宏天模具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现将本案破产清算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台州市黄岩区宏天模具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当自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发布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为30日,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截止2024年1月9日前。申报地址:浙江省仙居县工业西路8号新华书店大楼五楼;邮政编码:317300;联系人:吴汪洋,联系电话:13656559401;泮王凯;联系电话:13656559401)。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4年1月15日以非现场的形式召开。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提供证明材料,并按管理人要求的格式填报债权申报材料(具体债权申报填写事项,详见公告附件《债权申报须知》);逾期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清算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经进行分配的财产无权要求分配,同时需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的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如逾期不缴纳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的费用,属于未依法申报债权的情形,管理人将不作为债权登记;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二、债权人可以到申报地点领取或从本公告附件下载债权申报材料,并可现场提交或者邮寄递送申报材料。

(1)选择现场申报的,请务必携带债权申报证据原件,以便于管理人核对。

管理人工作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选择邮寄申报的,请邮寄至下述地址:

申报/收件地址: 浙江省仙居县工业西路8号新华书店大楼五楼

收件人:吴汪洋,联系电话:13656559401;泮王凯 联系电话:13656559401 邮编:317300

请务必在邮寄单上注明“台州市黄岩区宏天模具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字样,保留邮件寄送底单。管理人将收到申报材料之后确定时间核对证据原件。债权人未能在管理人确定的时间内提供证据原件的,申报的债权管理人将不予确认。

三、台州市黄岩区宏天模具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逾期清偿或返还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四、台州市黄岩区宏天模具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义务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清算义务人)应积极配合管理人进行清算,并自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清算程序终结之日止,依法承担如下义务事项:

(1)妥善保管并移交所占有和管理的台州市黄岩区宏天模具有限公司全部财产、印章证照、财务账簿资料及其他重要文件等资料,如拒不移交,管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接管,并可建议人民法院对有关责任人员采取民事强制措施;如清算义务人未能提供企业印章,原印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为作废,以台州市黄岩区宏天模具有限公司管理人章为企业印章;

全部财产包括但不限于:货币现金、银行存款、企业机器设备等实物资产及有关的土地使用权证书、房屋产权证书、不动产权登记证书、车辆登记证书等资产权利凭证;企业对外投资、知识产权、商标、专利权等无形资产权利凭证,以及他一切属于台州市黄岩区宏天模具有限公司的资产。

印章证照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法定代表人)章、合同专用章等全部印章;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全部企业证照。

财务账簿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税盘、企业银行账户及余额清单、银行卡、U盾密码;企业全部账册、账本、财务原始凭证;企业电子财务账册及原始电子财务数据;企业历次财务状况报告,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资产评估报告;企业税务缴纳情况,年度税务汇算清缴报告、欠税清单及税务处罚情况。

其他重要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章程、规章制度、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年度报告等企业内部文件和历史资料;企业债务清单及相应合同、资金往来记录、还款凭证;企业对外担保、抵押情况清单及凭证;法定代表人个人或个人借款与企业问的资金往来情况及凭证;企业涉及诉讼、商事仲裁案件情况、卷宗、进度、及裁判文书;企业涉强制执行案件情况及被执行资产状况;企业职工花名册及留守人员信息、职工劳动合同、劳动报酬支付情况、员工社保缴纳情况、劳动仲裁情况及工伤赔偿等其他劳动欠款情况。

(2)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询问;列席债权人会议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3)人民法院认为破产清算义务人应当办理的其他事项。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义务,导致无法清算或者无法全面清算的,有关权利人可以依法向清算义务人主张权利,要求清算义务人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台州市黄岩区宏天模具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O二三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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