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阳市博源中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贵阳市博源中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2-07-25 公 开 人:贵阳市博源中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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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阳市博源中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破产清算案公开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78日以(2022)黔   01破申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贵阳市博源中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指定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担任博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根据工作需要,管理人需委托审计机构对博源公司存续期间的资产和负债情况进行全面审计;需委托评估机构对博源公司的资产进行全面评估。

一、企业基本情况

博源公司于201024贵阳市观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尹忠杰;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注册地址为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朱路2号中铝科技大厦B座;注册资本为5000万人民币;现有股东2名,分别为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博源公司99%的股权,贵阳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博源公司1%的股权

二、审计、评估机构的工作范围

一)审计机构工作范围

本次破产清算审计工作范围为:对博源公司成立至2022年7月8日的财务状况进行专项审计。具体审计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结合博源公司账面资产的情况,盘点实物资产并编制财产清单,核实账面资产与盘点资产之间实际差异;

2、对博源公司负债金额进行核定;

3、编制博源公司债权债务清册;

4、对管理人在破产清算期间的收入和费用支出情况进行审计;

5、按管理人要求提交博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

6、对博源公司股东出资的情况进行审计;

7、对博源公司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进行审计

8、处理涉及本次审计的其他相关事项

二)评估机构工作范围

对博源公司的财产进行盘点,对纳入博源公司财产清单的交通工具、办公设备设施、应收债权、保全煤炭等进行价值评估

  三、对审计评估机构的工作要求

(一)审计、评估机构一经管理人选定,须在管理人规定的日期入驻博源公司,开始工作;

(二)审计机构须在2022年8月11日前完成并出具审计报告

(三)评估机构须在2022年8月11日前完成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

(四)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债权人会议的要求,列席债权人会议,对人民法院、管理人、债权人提出的相关问题予以回复,不能现场答复的,3日内出具书面答复。

四、报名条件提交材料及其他要求

凡符合《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管理规则(试行)》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的审计和评估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7月31日下午18:00时前,向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2240584194@qq.com 提交《选聘响应承诺函》(见附件)电子版,并持报名材料前往贵阳市博源中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办公处现场提交纸质版报名材料(机构加盖公章并装订后密封)一式五份后,即视为报名成功。逾期提交《选聘响应承诺函》和纸质报名材料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一)审计、评估机构需提供的资料

1选聘机构的基本情况,包括选聘机构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规模、主要业绩(近三年内经办过强制清算、破产清算或破产重整审计、评估业务业绩),拟推荐从事本案审计、评估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姓名、学历、工作经历、主要业绩(近三年内经办过强制清算、破产清算或破产重整审计、评估业务业绩)等内容;

2、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团队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内容、工作计划、提交工作成果时限等;

3、报价方案。选聘机构提交报名材料中应有报价方案

4、审计、评估机构与债权人、博源公司及其股东、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依法不应担任博源公司、贵阳市工商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审计、评估机构情形的声明

5、委托合同范本;

6、其他与本次选聘有关的材料。

(二)其他要求

1、选聘机构及其拟委派的工作人员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2、审计、评估机构派出人员从数量和能力上能够保证工作需要,满足本项目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要求。同时应当提供项目负责人、工作人员名单以及联系方式,并出具书面保证函,保证上述人员在本案件中的工作时间,未经管理人同意不得更换派出工作人员;

3、同一机构不得同时报名参加审计和评估机构的选

五、审计、评估费用

(一)审计、评估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或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调减相应服务费用;

(二)博源公司目前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暂无资金预先支付审计、评估费用,但审计、评估费用依法作为破产费用在博源公司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管理人将根据清算进展情况,决定审计、评估费用的具体支付时间。

、选聘方式

1在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期限内,凡向管理人递交报名文件的审计和评估机构,管理人将及时上报贵阳中院并提请其移交贵阳中院对外委托办,由对外委托办摇号分别确定审计和评估机构的名单。管理人接到对外委托办确定的审计和评估机构名单后,将及时邀请人民法院、债权人代表和债务人代表各1名,在管理人办公处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金融城二期N区C座N5栋3层24号)现场监督评审过程。

2、评选小组将主要根据选聘机构的报价,并综合各机构的业绩、服务团队、出具工作成果所需期限等因素,择优确定审计和评估机构。

3选聘机构的报价需为确定的金额,报价并非唯一考虑因素,比选现场可进行二次报价;

4、管理人将本次选聘过程及结果向人民法院报告后,被选定的机构不得拒绝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

5、审计、评估机构开展工作期间的差旅、住宿、餐饮等事宜统一计入服务费用,不再另行报价、结算;

6、参与本次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相关费用由各机构自行承担;

7选聘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管理人均不予退回;

8、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所有;本公告发布在贵阳市管理人工作平台信息网。

管理人联系方式:邓航  19985100072                

 

特此公告

 

贵阳市博源中能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

附件:博源公司选聘审计、评估机构响应承诺函.docx 下载
博源公司选聘审计、评估机构的公告.doc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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