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广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预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4-07-09 公 开 人:广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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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陈聪 联系方式: 15868751005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7-22 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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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7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广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泰集团”)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4年6月11日指定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为了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和债权人利益最大化,优化破产企业和社会资源配置,提高债权人的受偿率,管理人拟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现将招募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广泰集团概况

公司名称:广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代码:91330329739931698U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地:泰顺县罗阳镇泰寿路9号

法定代表人:曾仁佩

经营范围:市场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建筑设备租赁,建筑材料销售,建筑业务咨询服务,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道路桥梁工程、土石方工程、矿山井巷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以上项目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

成立日期:1986年4月17日

注册资本:31180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长期

登记机关:泰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股东情况:

曾仁佩出资18858.07万元,持股比例60.4813%;(存在股权质押、查封)

曾仁林出资11536.6万元,持股比例37%;

李俊轿出资785.33万元,持股比例2.5187%。

二、企业资质及许可情况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证书编号:D133053917,发证日期:2023年12月22日,截止日期:2028年12月22日。

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证书编号:D233000426,发证日期:2022年12月6日,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

3.安全生产许可证

证书编号:(浙)JZ安许证字【2005】038412,有效期截止日期:2025年12月6日。

三、重整投资权标的情况

重整投资权涉及的资产仅为本公告第二点中的资质及许可。不包括广泰集团名下不动产、附属设施、办公用品、应收款、对外投资等。

四、意向投资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 意向投资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境内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

2. 意向投资人应当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作为被执行人的尚未结案的执行案件。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无欠缴税款记录、无违法违规行为及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3. 意向投资人应当具备充足的资金实力,并能出具相应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最终确定的重整投资人须在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2个月内支付全部投资款;

4. 意向投资人应当向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咨询确认是否有入园条件等政策要求或限制;

5. 知悉并接受交易过程中的全部风险。

五、报名程序

1. 报名期限及管理人联系方式

(1)报名期限:意向投资人应于2024年7月22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

(2)管理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浙江震瓯律师事务所陈聪律师。

联系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益民路瓯越中央法务区尚锦商厦2幢5楼。

联系电话:15868751005。

2. 需提交的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预招募公告,按要求提交参选文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报名意向书(包括主体介绍以及作出报名参加广泰集团重整投资的真实意思表示);

(2)主体资格文件;

(3)意向投资人简介;

(4)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证明(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银行资信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财务报表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

(5)意向投资人近三年内在破产清算、重整案件中成功案例资料(如有);

(6)送达地址确认书(应载明意向投资人指定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

上述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由自然人签字。

3. 缴纳保证金

   报名广泰集团意向重整投资人预招募的,应当在报名截止日前(即2024年7月22日前)向管理人账户缴纳意向投资保证金100万元。如广泰集团无法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则该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意向投资人。如广泰集团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意向投资人报名成为竞选投资人的,该保证金自动转为竞选保证金。如广泰集团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意向投资人书面告知管理人放弃报名成为竞选投资人的,则该保证金无息退还给意向投资人。

广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账户:账号为11956000000698265,户名为广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行为华夏银行温州南浦支行。

六、预招募须知

1. 本次招募公开进行,接受公开监督。为使投资人了解广泰集团基本情况,明确招募的原则、条件、流程等,管理人制作本招募公告。本次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适用;

2. 本次招募投资人,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延长招募期限、中止或撤回招募计划,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3. 意向重整投资人投资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无论是否成功,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

4. 本预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变更;

5. 本预招募公告所列明的广泰集团有限公司情况不应视为任何承诺或保证,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本公告发布之后,分数据可能有所变化,具体应以各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所确认之最新数据为准。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亦不承担广泰集团现状的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保证责任;

6. 投资人应充分考虑广泰集团有关投资风险,自行勘察评估;

7. 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广泰集团资产审计与评估、债权申报、生产经营等相关情况,或对广泰集团进行尽职调查,需提交报名申请、与广泰集团管理人签署《保密承诺书》;

8. 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对广泰集团所涉及的全部事项的现状完全了解且认可,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9. 因广泰集团尚处于破产清算程序,意向投资人报名后需与管理人签订《意向投资承诺》或类似文件,管理人将向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将本案转入破产重整程序,广泰集团能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本预招募公告不代表任何相关方对广泰集团后续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承诺或默认;

10. 意向投资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公告,保证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若在预招募过程中发现任何弄虚作假等不实情形的,管理人将取消其参与招募的资格并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的权利。

11. 本预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未尽事宜以管理人有关通知和要求为准。

12. 本次招募公告解释权由广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享有

管理人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及单位前来接洽,报名参与广泰集团重整投资。

特此公告。

广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7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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