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权人孙伟峰债权认定情况公告

关于债权人孙伟峰债权认定情况公告

公开时间:2024-06-08 公 开 人:江苏新汇源电气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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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债权人孙伟峰债权认定情况公告

 

尊敬的各位债权人:

江苏新汇源电气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孙伟峰向管理人申报债权12,989,399.02元,其中本金4,322,019.58元、利息及其他费用8,667,379.44元。孙伟峰在本次申报中提交的材料中包含了编号为0006213000557300055740013854的收据。经管理人审核,确认孙伟峰债权9,381,948.00元,其中本金4,174,150.00元、利息及其他费用5,207,798.00元。

2023519日,江苏新汇源电气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在阜宁县人民法院召开。本次会议,管理人将包括孙伟峰在内的债权提交债权人会议核查,并告知了权利救济途径等事项。在规定的期限内,债务人、债权人均未对债权表记载的孙伟峰债权提出异议。

江苏新汇源电气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后,孙伟峰向管理人补充申报四笔债权,申报的债权总额为433,488.02元,其中本金147,869.58元,利息285,618.44元,并提交了编号为0006213000557300055740013854的收据。经管理人审核,管理人对孙伟峰补充申报的债权不予确认,理由如下:

(1)补充申报的四笔债权已包含在江苏新汇源电气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申报的债权中,补充申报的债权系重复申报。

(2)经管理人调阅(2019)苏0923民初6954号孙伟峰诉江苏新汇源电器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卷宗,孙伟峰也将编号为0006213000557300055740013854的收据作为证据向法院提交。

特此公告

 

 

 

江苏新汇源电气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四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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