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瑞森商贸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韶关瑞森商贸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和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5-11-24 公 开 人:韶关瑞森商贸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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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5-12-2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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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5)粤02破37号

2025年11月24日,本院裁定受理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广  东分公司对韶关瑞森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森商贸公司) 破产清算申请一案,并指定韶关市公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为瑞森商贸公司管理人。瑞森商贸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5  12月24日前,向管理人(通信地址:韶关市公信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韶关市武江区新华街道沿江7号金福园  小区大门左则;联系人:吴宇洲,联系电话:18927895158)  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  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  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 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瑞森商贸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 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5年12月25日上午9:00在 本院第4法庭以网络形式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 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 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 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


 

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 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债权人系自然人的, 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 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 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0二五年十一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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