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腾邦梧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组 关于劳动债权调查情况的公告

厦门市腾邦梧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组 关于劳动债权调查情况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1-01 公 开 人:厦门市腾邦梧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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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腾邦梧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组

关于劳动债权调查情况的公告

 

2024731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厦门中院)作出(2024)闽02清申45号民事裁定书,受理临沂市源热力集团有限公司、临沂投资发展集团还有限公司对厦门市腾邦梧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腾邦梧桐企业或清算企业)的强制清算申请。202487日,厦门中院作出(2024)闽02强清73号决定书,指定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从该所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证的人员组成厦门市腾邦梧桐企业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刘加桓为清算组负责人。

清算组接受指定后,认真履行职务,并调查劳动债权。清算组向厦门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查询清算企业劳动仲裁案件情况,查无相关劳动仲裁案件;清算组亦向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海沧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海沧区税务局)现场调查清算企业社保费用缴交情况,海沧区税务局回复查无员工医社保缴交记录,也未拖欠社保费用。同时,清算组了解到厦门腾邦梧桐企业主要系由深圳腾邦梧桐公司人员负责相关经营事务,清算企业名下无拖欠员工工资。据此,清算组推定厦门腾邦梧桐企业无劳动债权。

现清算组将以上调查的劳动债权情况予以公示。

如有职工对上述劳动债权调查情况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清算组更正,但应当说明理由和依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清算组解释或更正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者清算组在收到书面更正申请后未予回复或不予更正的,异议人可在清算会议2024111日)结束后十五日内(即20241116日前)向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

厦门市腾邦梧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清算组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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