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环硕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财务审计机构邀请函

盐城市大丰环硕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财务审计机构邀请函

公开时间:2025-07-17 公 开 人:盐城市大丰环硕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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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环硕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财务审计机构邀请函                     

财务审计机构:

2025年4月14日,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法院(下称大丰法院)作出(2025)苏0904破申1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林存兵对盐城市大丰环硕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环硕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5月6日作出(2025)苏0904破13号决定书,指定盐城众诚亿清算事务有限责任公司担任环硕公司的管理人。

因破产案件办理需要,现需对破产企业的2021年至今的财务资料专项财务审计。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择社会审计评估机构承担上述破产案件项目审计工作有意向的审计机构,可与管理人工作人员联系报名,并提供相关书面方案一份(包括但不限于财务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投入审计师的具体情况、相关工作经验、初步报价和收费方式审计范围包含1、债务人各股东注册资本是否到位,情况;2、债务人的债务情况;3、债务人的应收账款情况;4、职工债权情况),管理人将根据报名及书面方案按最低评标法,选择财务审计机构。报名截止日期: 2025724日止盐城全市审计机构可参加报名。

请在报名截止日前将书面方案邮寄或送至: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海洋路216号吾悦广场2幢1003室,盐城众诚亿清算事务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陈慧峰13305108813请在快递单上注明盐城市大丰环硕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案件财务审计报名材料”。

 

盐城市大丰环硕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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