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昊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四川昊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2-05-11 公 开 人:杨思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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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昊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

 

2018年6月20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川01破申4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四川昊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鑫公司”)破产清算申请;2021年7月9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决定书》,指定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四川嘉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联合担任管理人,开展本案破产清算相关工作。为有助于制定合理的债权处置方案,顺利推进破产清算程序,维护广大债权人的利益,管理人经广泛征求债权人意见后,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采用公开遴选的方式选聘评估机构,对昊鑫公司的债权进行评估,现公告如下:

一、资产评估范围及对象

(一)昊鑫公司基本情况

昊鑫公司成立于2008年07月25日,现注册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工业总部基地锦盛路138号2楼1号,法定代表人:张阳。公司注册资本85000万元,其中:股东泸州鑫福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70600万元,持股83.059%,四川鑫福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14400万元,持股16.941%。

经营范围: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兼营业务:1、诉讼保全担保;2、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3、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4、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以上项目及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二)资产评估范围及对象

对昊鑫公司截止2022年4月30日的全部债权价值进行评估。根据目前管理人清查核实的情况,昊鑫公司债权基本情况如下:

1.其他应收款-应收职员款

其他应收款-应收职员款涉及债务人12户,应收金额495,024.17元。

2.其他应收款-其他单位往来

其他应收款-其他单位往来涉及债务人31户,应收金额471,328,651.62元。该部分债权昊鑫公司从四川鑫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签订债权转让协议而受让取得

3.其他应收款-应收代位追偿费

其他应收款-应收代位追偿费涉及主债务人63户,账列金额415,300,560.55元,账面转入损失的金额245,897,475.51元,合计661,198,036.26

评估机构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须具备相关资质的独立法人评估机构,并入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司法委托评估机构名单;

2、须具备本案评估对象相应评估资质及业务业绩

3、具有从事企业破产案件评估业务相应工作能力或经验;

4、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记录;

5、与本破产清算案件没有利益冲突和回避事由。

遴选流程

(一)报名

有意参与本次遴选的评估机构,应在20225月2317时前向管理人指定的联系人提交报名材料一份,包括下列内容

1评估机构资质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报名申请表

3、保密承诺书

管理人收到意向参选机构报名材料后,对于符合要求的报名主体提供债权基本情况介绍材料。

(二)提交竞选材料

符合报名要求的意向参选机构,请于20226月1314时向管理人提交正式竞选材料一式五份。具体应包括:

1、参选机构主体资质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经办人委托书、拟派专业从业人员名单及资质证书;

2、对债权类资产的评估工作经验,特别是不良债权处置项目中的债权评估业绩(需提供工作成果证明材料);

3、对本项目的评估工作方案,包括评估思路、团队配置、评估方法、评估工作难点和应对方案、工作步骤、评估工作完成期限,以及其他值得关注的问题;

4、报价函,报价方式采取固定总价包干方式,开展工作过程中的差旅等费用包含在内,报价函中需明确评估费用支付时间

5、书面承诺,承诺内容包含:认可本公告内容、不存在利益冲突等应当回避事由、所提交文件真实、合法、有效

上述所有材料编制成册并加盖公章后现场送达管理人。

四、报名材料和竞选材料提交方式

对于报名材料,意向参选机构可以采取邮寄方式或现场提交方式,竞选材料采取现场提交方式,提交至如下地址:

联系人:舒律师,联系电话:13281025821;联系地址: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575号中海国际中心J座14楼。

五、遴选方式

1、本次遴选采取“现场遴选”方式进行,由意向参选机构委派人员现场进行陈述;遴选时间为提交竞选材料同时进行,如因疫情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期进行现场遴选的,管理人可提前通知报名的意向机构延期进行“现场遴选”,提交竞选材料的时间一并进行顺延。

2、报名参选机构提交竞选材料后,管理人将组成评选工作组(包括管理人工作人员、债权人代表)对参选机构评审评分,依据评分结果确定中选机构。

特别说明

1、管理人公开聘评估机构系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并经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意,管理人将依法履行职责,接受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债权人的监督与建议。

2、中选机构须全面、严格按委托合同提供服务,如在履约过程中有违约现象导致合同解除,应承担相应责任。邀请人可通知后续顺位候选单位签订委托合同。

3、本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昊鑫公司管理人。

 

 

四川昊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511

 

 

附件:1.四川昊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管理人评估机构报名申请表

2.承诺书

 

 

 


四川昊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管理人

评估机构报名申请表


机构名称

 

成立时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注册资本额(万元)

 

经营范围

 

员工人数

 

具备债权类资产评估经验的注册资产评估师人数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相关专业资质

 

保密承诺

本单位作为四川昊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管理人遴选评估机构事项的报名人慎重承诺:本单位提供的全部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于从管理人处获得的关于四川昊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及其破产清算案件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均承担保密义务。

 

                                        报名人(签章):

          

 

保密承诺函

 

致:四川昊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管理人

鉴于贵单位遴选评估机构四川昊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鑫公司)全部债权价值进行评估,为便于意向参选机构提供符合贵单位要求的竞选材料,贵单位将向意向参选机构披露昊鑫公司债权基本情况介绍等资料,因该等资料涉及保密事项,承诺人对该等资料应负保密义务,具体承诺如下:

一、纳入保密范围的事项

本承诺函项下所称的保密事项主要是指贵单位(包含贵单位工作人员或者指定第三方主体)向承诺人提供的关于昊鑫公司及其破产清算案件、有关第三方以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资料和信息,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与本资产评估项目相关的债权债务信息、证据材料、法律意见、以及其他关于昊鑫公司及其破产清算案件的任何资料和信息。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亦不论是否标明或说明其具有保密性,均构成本承诺函所指保密事项。

二、保密承诺

1、承诺人保证对贵单位所提供的保密信息予以妥善保存,并采取适用不低于对自身的机密信息同等的保护措施和审慎程度进行保密。

2、承诺人同意,承诺人所获得之保密信息仅用于准备项目合作事宜之用。除上述目的之外,承诺人不得为自己之用途或任何其他目的而使用保密信息,或许可其他第三方使用保密信息。

3、承诺人同意,除与进行项目相关的工作人员以及监管部门外,不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或任何其他内部与本项目无关的工作人员或使用人披露、公布、援引保密信息。在上述人员知悉保密信息前应向其提示信息的保密性和其应承担的义务,并要求上述人员按照本承诺函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承诺人应对上述人员违反本承诺函的行为视为自己的行为,应承担全部责任。

4、在贵单位要求时,承诺人应于30天内将贵单位提供的保密信息之所有载体(包括所有的复制件)归还给贵单位或予以销毁,具体方式由贵单位选择决定。

三、违约责任

承诺人故意或过失泄露其知悉的纳入保密范围的事项,从而造成昊鑫公司或管理人损失的,承诺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四、期限

承诺人承担保密义务自其知悉相应的保密事项之日起,且其保密义务不因未竞选成功或完成本资产评估项目而终止。

本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盖章):

                                                                


附件

遴选评估机构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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