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遴选评估机构的通知

关于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遴选评估机构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3-12-06 公 开 人: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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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遴选评估机构的通知

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3711日作出 (2023)苏1191破申27号民事裁定,依法裁定受理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于20231010日作出(2023)苏119126号决定,指定江苏江成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20231127日,管理人发布了两则《关于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遴选评估机构的公告》,截至202312410时,管理人共收到3家评估机构的报名资料,他们分别是:江苏五星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正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江苏国衡中测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管理人将组成评审组,根据公告载明的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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