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国裕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测绘机构的公告

扬州国裕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公开招募测绘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2-07-04 公 开 人:扬州国裕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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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国裕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公开招募测绘机构的公告

 

各测绘服务机构:

2021112日,仪征市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扬州国裕船舶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裕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2520日指定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接管后,对国裕公司厂区一期、二期的资产进行了勘察,在勘察过程中发现,国裕公司几乎将所有的资产进行了抵押,但分别抵押给不同的债权人,抵押的资产名称分别为主干道、分段堆场及南北隔道等,资产相互界限无法区分,无法确认抵押资产所属的抵押权人。

为了弄清国裕公司各抵押资产的相互界限顺利推进破产清算工作,管理人拟公开选聘测绘机构对厂区资产进行测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扬州国裕船舶制造有限公司概况

扬州国裕船舶制造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618日,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住所地仪征经济开发区国裕大道1号,法定代表人栾建中,注册资本人民币60000万元。

主要经营范围为船舶制造、修理、销售;钢结构加工。

二、工作内容

1、对国裕公司厂区主干道、分段堆场及南北隔道等进行测绘,出具《测绘报告》及红线图;

2、测绘机构应对管理人所要求的的测绘结果作出答复;

3、根据国裕公司的实际情况,需要测绘机构提供的其他专业服务。

三、测绘机构的相关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没有不良记录;

3、与国裕公司及相关人员无利益关系或其他影响公正独立的利害关系;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满足工作质量和时间要求,不得将项目转交他人办理,不得更换派出的工作人员。报名单位须在管理人指定地点驻场办公,派出的参与本项目测绘的业务骨干不少于2人;

5、测绘机构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合同后30日内出具测绘报告及红线图。

四、测绘费用的支付方式

测绘费用的支付采取“先测算、后付费”模式,请报价人充分考虑此说明后进行报价。报价人一旦响应参与报价,即视为接受该测绘费用付费约定。

五、材料受理时间、地点

(一)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22710日下午1700分前

(二)材料受理地点:仪征经济开发区国裕大道国裕生活区4号楼,联系电话:15952593334

六、造价机构的选定方式

管理人将分别开封各报价单位的报价文件,在所有的报价文件符合或高于报价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管理人将根据报价人的报价、资质、报价文件的有关内容综合考虑,择优确定一家为最终的测绘机构。未中标的管理人将不再另行通知未中标的情况,亦不再将未中标单位提交的所有报价文件资料退回。

管理人将综合考量择优选定的测绘机构报仪征市人民法院备案。

测绘机构应在收到管理人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与管理人联系并签订书面的委托合同,逾期未签订的,管理人将取消其资格。

七、公告发布

本公告将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站进行发布,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扬州国裕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扬州国裕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二年七月四日


附件

3、国裕公司管理人对外招募测绘机构的公告20220704.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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