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三债会的通知

召开三债会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3-11-23 公 开 人:成都寰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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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寰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债权人: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0月18日作出(2022)川01破申7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对成都寰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寰宇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又于2022年10月25日作出(2022)川01破36号《决定书》,指定四川盛豪律师事务所、四川兴良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寰宇公司的管理人(下称“管理人”),潘仕强为负责人。后于2023年11月13日作出(2022)川01破3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寰宇公司破产。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勤勉忠实履行管理人职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及寰宇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的《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之规定,管理人决定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经债权人会议主席四川信托有限公司同意并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汇报,寰宇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将以非现场的方式召开。详情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121

二、会议方式

非现场会议,以书面形式表决

三、会议议程

1、管理人报告财产状况报告(二)》;

2、管理人报告《成都寰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

四、会议须知

寰宇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资料管理人已经按各债权人在债权申报资料中填写的地址及联系方式邮寄至各债权人,请各债权人注意查收。对于无法送达或拒签的债权人,管理人将视为其放弃参加/放弃出席债权人会议且放弃表决权,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各债权人应认真阅读债权人会议资料,并按要求填写表决票,对表决事项进行表决,表决票应寄回/现场交回给管理人统计表决结果。请各位债权人于2023122日前将表决票寄出/交回给管理人。按照《债权人会议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意见应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到达管理人,逾期未到达的,视为放弃表决

管理人将在会议召开后的3日内完成表决事项的票数统计及数据整理工作,并将表决结果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网址:http://pccz.court.gov.cn/)进行公布。

特此通知

  

成都寰宇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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