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宣告东莞市圣志达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终结破产程序的公告

关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宣告东莞市圣志达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终结破产程序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3-05-17 公 开 人:东莞市圣志达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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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圣志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中山市东升镇鑫立达塑料厂向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1225裁定受理债务人破产清算,并于2021122日作出(2020)粤1990号决定书,指定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陈柳婷律师为管理负责人。

现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11231日分别出具了(2020)粤1990号之一、(2020)粤1990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东莞市圣志达科技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东莞市圣志达科技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东莞市圣志达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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