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祥鼎机械有限公司证照、印章遗失作废公告

泰州市祥鼎机械有限公司证照、印章遗失作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22 公 开 人:泰州市祥鼎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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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71日,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作出(2025)苏1202破申3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泰州市祥鼎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祥鼎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江苏睿恒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未能接管到祥鼎公司任何证照、印章,为避免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失,现管理人声明如下:

祥鼎公司的所有证照、印章,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签名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各类资质证书等自202571日起作废。

202571日起,因上述作废证照、印章产生的一切行为与后果与祥鼎公司及管理人无关,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乱用上述作废证照、印章相关人员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公告。

 

           泰州市祥鼎机械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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