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任中国航发湖南南方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审计机构的公告

关于选任中国航发湖南南方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2-12-09 公 开 人:中国航发湖南南方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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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任中国航发湖南南方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2)南航科破管字公第2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株洲中院”)于2022年109裁定受理中国航发湖南南方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科技”)破产清算案【(2022)湘02破申5号】,管理人因需对南方科技进行财务审计,经向株洲中院备案,现管理人通过公开选聘的方式选定本案破产审计机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务人基本情况

中国航发湖南南方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2月28日,住所地为株洲市芦淞区株董路886号。注册资本297.77万元,其中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00.1万元,占注册资金67.2%;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出资84.57万元,占注册资金的28.4%;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3.1万元,占注册资金的4.4%。法定代表人为徐华明,经营范围为航空发动机零部件制造、销售、维修;模具、刀具、夹具、量具设计、制造、销售、维修;仪器仪表、机床、电机、电器、内燃机零配件;仪表检测、技术开发、咨询、服务、技术培训;工业燃气轮机成套设备工程设计、施工(上述经营项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有效的许可证经营)。

 

二、审计机构的资质条件及工作范围、承诺事项

(一)资质条件

1.申报机构已编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2023年度入围鉴定机构名册会计审计类机构”的名录;

2.申报机构及参与本项目工作人员3年内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不存在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可能影响履行职责的利益冲突情形。

(二)工作范围

1.根据管理人要求,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2.对债务人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审计南方科技公司的出资及实缴情况;

2)审计南方科技公司负债情况;

3)审计南方科技公司应收款(资产)情况,对每笔应收款(资产)的形成依据进行说明,并将合同、转账凭证、确认函、欠条、结算书、权属文件等能够证明应收款(资产)存在的依据,整理为独立的文档移交管理人,供管理人清查追收;

4)审计南方科技公司2022年1231日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5)审计南方科技公司职工债权情况(如有)

6)审计甲方及其关联方(如有)的固定资产、存货构成及变动情况;

7)审计南方科技公司与关联企业/人(如有)之间的资金往来情况;

8)审计南方科技公司是否存在《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第三十三条的情况,南方科技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获取非正常收入或侵占公司财产等情况;

3.根据管理人的要求,就专门问题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4.全面协助管理人进行债权审查;

5、对南方科技公司于破产程序期间的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进行审计;

6.配合管理人做好破产管理工作中涉及南方科技公司及其关联方的财务记载资料的调取,协助完成财产调查报告等;

7.参加相关会议,对审计报告进行解释、说明;

8.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人提出的与破产清算有关的其他工作事项。

(三)承诺事项

1.书面承诺与管理人签订委托协议起30日内完成对该公司的审计工作

2.审计机构应派遣至少3名工作人员到管理人指定地点开展工作,现场工作的时间由管理人根据审计机构工作的完成情况决定;

3.承诺前期不预先收取审计费用,先行出具相关审计报告、专项报告以及配合管理人完成破产审计的相关工作。审计收费参照《关于司法鉴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服【2016】646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以下收取,同意与管理人协商确定最终收费金额或者收费办法,最终审计费用经法院审查确定后与管理人报酬同步支付;

4.在破产程序中因对审计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审计报告过期后管理人需要出具新的或补充审计报告的,不再额外增加费用;

5.承诺如不能按公告及约定要求完成工作内容的、不配合管理人工作的或不能与管理人就审计收费协商一致的,管理人可以直接更换审计机构,管理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审计机构的选定方式

所有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管理人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报破产审判合议庭,按照《湖南省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规定》的规定,综合各机构的资质、业绩经验、团队人员及报价方案等因素确定三家申报机构作为备选竞价机构。若符合条件的申报机构少于三家(包括三家),则所有申报机构直接进入竞争性报价环节。竞争性报价环节中最低报价机构中标。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13日18时止。报名方式:申报机构需提供纸质申报材料[申请书及与申请书相对应的资质证件、资料、方案、承诺函等(加盖机构公章)汇编成册]一式三份并密封,于本公告报名期限届满前提交给管理人,开标后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发送至电子邮箱(455253703@qq.com),邮件和申报材料压缩包均以“案件名称+申报机构名称”命名。

有意向参与本案遴选的机构,可咨询管理人了解有关情况。管理人联系人:朱丽灵,联系电话:13080540854(微信同号),联系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株董路董家塅895号三楼。                          

           

                         中国航发湖南南方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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