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忠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关于召开忠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12-03 公 开 人:忠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1523次
  • 打印

 

  

 

2022920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沈阳中院)裁定受理忠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以下简称忠旺财务公司)并指定管理人,负责破产清算程序中各项工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破产案件信息公开的规定(试行)》第十一条“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可以在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召集债权人会议并表决有关事项。网上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与现场投票形成的表决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规定,忠旺财务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41220日上午930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召开。本次会议将对《忠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等议案进行表决。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本次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在20241220上午930分之前,会收到债权人网络会议短信平台发送登录账号和密码的短信通知,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使用电脑或者手机参会。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请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登录会议进行测试,电脑端需要访问(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login)登录进行会议测试。手机端需要通过点击债权人网络会议短信平台发送的会议账号密码短信的后缀网址,扫描参会引导页中的二维码进入登录页面,进入参会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密码进行测试。测试成功后请勿随意更换参会设备和网络。

正式会议当日,请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和投票表决。

特此公告。

 

忠旺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

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