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乐祥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扬州乐祥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12 公 开 人:扬州乐祥进出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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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乐祥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2025)乐祥破管字第11

 

扬州乐祥进出口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扬州乐祥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5年5月22日通过现场会议形式召开现将本次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参会情况

本次债权人会议采取书面表决方式,本次债权人会议应到会的债权人26户,实际到会5户,其中:有表决权债权5户,其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数额为98,681,920.23元。

二、表决结果

截至2025年6月6日17时,扬州乐祥进出口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如下:

1.《扬州乐祥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财产管理方案》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5家,代表无财产担保债权数额为98,681,920.23元,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数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65%

2.《扬州乐祥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财产变价方案》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5家,代表无财产担保债权数额为98,681,920.23元,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数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65%

3.《扬州乐祥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人会议非现场会议议事规则》

表决同意的债权人共5家,代表无财产担保债权数额为98,681,920.23元,同意人数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债权人数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60.65%。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之规定,《扬州乐祥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财产管理方案》《扬州乐祥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财产变价方案》《扬州乐祥进出口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债权人会议非现场会议议事规则》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扬州乐祥进出口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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