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关于召开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4-01-27 公 开 人:崇义县阳星矿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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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4-02-05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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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崇义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江西省财惠通实业有限公司、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义支行、张育林、张中海、赵春文、赵春水:

崇义县阳星矿业有限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于2022年4月27向崇义县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崇义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7月19日作出(2022)赣0725破3号决定书,指定江西凯莱律师事务所担任崇义县阳星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

现经崇义县人民法院决定,定于2024年2月5日上午9:00时在崇义县人民法院第六审判庭召开崇义县阳星矿业有限公司破产一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就债务人资产处置事项进行表决,请贵司准时参加。

参会人员须提交下列证件:

1.债权人系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债权人是机构(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委托他人出席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特此公告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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