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舜(厦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公告

中舜(厦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公告

公开时间:2024-11-05 公 开 人:中舜(厦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浏览次数:1487次
  • 打印

中舜(厦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4清管字第01

20241014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闽02清申96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周永裕中舜(厦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舜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指定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从该所中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组成中舜公司清算组(以下简称清算组)。

中舜公司的债权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即20241223日,含当日)向清算组【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34-1号二轻大厦9楼;邮政编码:361001;联系人:付律师;联系电话:13799286524】申报债权。申报债权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逾期申报产生的债权审查费用及不利法律后果,由逾期申报人自行承担中舜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清算会议将于20241230上午900分在福建信实律师事务所(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34号二轻大厦9楼)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以及中舜公司股东,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主体系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

特此公告

中舜(厦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二〇二四年十一


附件

中舜(厦门)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