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核查的权利义务告知书

关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债权核查的权利义务告知书

公开时间:2021-07-29 公 开 人:昆明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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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尚信公司”或债务人)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1726日上午930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采取网络会议的形式召开,管理人编制昆明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权表》(以下简称“《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现就债权核查方式及相关权利义务具体告知如下:

一、管理人已经认定的债权

(一)债务人、债权人可以登陆全国企业破产重整信息网或微信搜索债权人会议小程序,进入会议下载会议资料,查阅《关于提请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的报告》及《债权表》。

(二)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中记载债权有异议的,应在202181日前向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并将书面异议文件及证明材料扫描后发送到管理人邮箱,邮箱地址:kmsxglr2021@163.com。异议成立的,管理人予以采纳;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应当自收到管理人书面复核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诉讼未提出书面异议又不提起诉讼的,视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管理人将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二、管理人暂缓确认的债权

暂缓确认的债权,管理人将依据法律规定及审计开展情况,进行进一步审查,并提交下次债权人会议核查。经债权人会议核查无异议的债权,管理人将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确认。

 

 

 

 

昆明尚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〇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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