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13强清5号惠东县恒泰发展公司强制清算案债权申报

(2022)粤13强清5号惠东县恒泰发展公司强制清算案债权申报

公开时间:2022-03-04 公 开 人:北京市盈科(惠州)律师事务所
浏览次数:3719次
  • 打印

广东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告

2022)粤13强清5-1号

本院于2021年12月30日裁定受理惠东县财政局申请惠东县恒发展公司强制清算一案,并于2022 年1月27日指定北京市盈科(惠州)律师事务所担任该企业的清算组负责强制清算工作。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第 14 条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快速审理的若干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对本案适用快速审理方式。该企业的有关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北京市盈科(惠州)律师事务所(债权申报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昌一路9号华贸大厦二座26楼负责人谢文辉联系人龙斯媛:13631920580张颖15986998690)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上述企业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如有其它相关事宜,也请与清算组联系。

特此公告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七日


附件

惠东县恒泰发展公司公告.pdf 下载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