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整投资人违约及后续重整工作安排的公告

关于重整投资人违约及后续重整工作安排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2-19 公 开 人:湖北绿宇环保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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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绿宇环保有限公司

管理人文件

关于重整投资人违约及后续重整工作安排的公告

2023)绿宇管字第93

 

湖北绿宇环保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重整投资人大有绿宇(湖北)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有新材公司)未能按照《重整投资协议》及《湖北绿宇环保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的约定,在2025215日前足额支付重整投资款,已构成严重违约。

为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于2025218日依法向大有新材公司及保证人大有振兴(湖北)环保发展有限公司发出《解除重整投资协议通知函》,正式解除与大有新材公司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并正式取消了大有新材公司的重整投资人资格。

同时,依据《重整计划》成立的湖北绿宇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宇公司)临时管理层亦于即日起解散,不再具有管理绿宇公司的任何职权。绿宇公司经营管理权在新的重整投资人确定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暂由管理人依法行使。

《重整投资协议》的解除,无疑将对绿宇公司的重整进程造成一定影响,《重整计划》中原定的债权清偿计划将因此延缓。管理人对此深表歉意,敬请各位债权人谅解。

但请债权人放心,管理人将继续勤勉尽责,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债务人财产,保障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并积极推进后续重整工作。

根据《重整计划》规定,新的重整投资人可以直接承接《重整计划》,管理人已在积极接触多家意向投资人,并已取得初步进展。我们有信心在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尽快招募到新的重整投资人,推动湖北绿宇环保有限公司重整工作继续向前发展。

后续工作进展,管理人将及时向全体债权人进行通报。

特此公告

湖北绿宇环保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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