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坤厚矿业有限公司召开一债会议公告

云南坤厚矿业有限公司召开一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3-08-25 公 开 人: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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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时间:2023-09-14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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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2023)云0428破1号之一

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黄正会的申请于2023321日裁定受理云南坤厚矿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同日指定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担任云南坤厚矿业有限公司管理人。2023年4月1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关于黄正会申请云南坤厚矿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的执转破一案报请移交管辖的批复》,同意将黄正会申请云南坤厚矿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移交本院审理。本院于2023年5月26日立案受理,案号为(2023)云0428破1号。

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已于2023年5月29日以公告形式告知债权人债权申报期限自2023年6月1日起至2023年9月1日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经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决定,云南坤厚矿业有限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下午15时在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大法庭召开,具体参会方式由管理人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债权人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原件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特此公告

 

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0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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