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误更正

笔误更正

公开时间:2021-10-15 公 开 人:福建宸华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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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通知

 

福建宸华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福建宸华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

福建宸华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发布的落款2021年9月30日的《福建宸华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书面召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中存在笔误:

一、通知中第一句2021年4月10日,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21)08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表述的案号存在笔误,现更正为“2021年4月10日,龙岩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20)08破申5号民事裁定书”。

二、通知的“七管理人联系收件方式中的“...联系人收件人廖凤昌律师(电话13559304600...电话号码有误,现更正为“...联系人收件人廖凤昌律师(电话13600986721...”

上述笔误,不影响原发布的福建宸华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书面召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效力及本次会议的正常进行

特此通知

 

福建宸华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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