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关于公开招募评估机构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7-05 公 开 人:四川正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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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正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强水泥”)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于2017年上半年向通江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通江法院”)申请破产重整。2017630日,该院作出(2017)川19211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其破产重整申请,并依法指定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担任正强水泥公司管理人。在重整过程中,因正强水泥产能指标恢复无望,导致《破产重整计划方案》在客观上已不能执行。为及时化解经济纠纷和社会矛盾,管理人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依法向通江法院提交《破产宣告申请书》,请求该院裁定终止正强水泥破产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并及时启动相应清算工作。该院经审查后,于2023915日作出(2017)川19211号之十《民事裁定书》,裁定终止正强水泥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还债。

因正强水泥持有的通江县铁溪镇崩口镇两宗地使用权过户应税的需要,需聘用税费筹划及税务评估等具备专项服务能力及经验的房地产评估公司。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管理人拟公开招募评估机构提供评估服务。现就本次公开选聘的原则、条件、评选方式等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企业基本信息

四川正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921210500556B,住所地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铁溪镇崩口塘,主要经营范围为硅酸盐水泥制造和销售。正强水泥前身系始建于1970的国营通江县水泥厂,2000年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并更名为通江县正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企业再次更名为四川正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正强水泥持有两宗地:

1.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通国用(2011)第314号”,地类用途为“工业”,面积25566.50平方米;

2. 土地使用权证编号“通国用(2011)第315号”,地类用途为“工业”,面积47559.65平方米。

评估工作内容

1.对正强水泥持有的通江县铁溪镇崩口镇两宗地的进行价值评估并出具符合税务部门要求的正式评估报告,最终评估范围以管理人确定的评估范围为准。

2.就两宗地使用权过户应税事宜进行税费合规性筹划,包括但不限于税种分析、计税基数优化及政策利用等。

3.就两宗地使用权过户应税事宜进行税务风险评估。

4.负责两宗地使用权过户事宜的流程协调与申报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整理土地权属证明、交易合同、评估报告等税务申报材料;与税务机关沟通协调,推动评估结果认可及税务申报顺利办理;应对税务核查或补充资料需求,提供专业支持等。

5.根据管理人要求,提供与土地过户相关的其他税务咨询或评估服务。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单位应为依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机构,具备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

二)报名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与正强水泥破产清算一案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职责的情形;

)报名单位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配备与专业技术能力;

)报名单位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受到行政处罚,无违法、违规记录或行为

四、报名文件要求

参与本次选聘工作的机构应在报名期限截止日前向管理人提交申报书及相应证件、资料。

申报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报名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合同范本;

(二)主体资格介绍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机构注册证书、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年检记录等;

三)项目报价表,本次评估的总报价及收取委托费用的时间;

(四)近三年没有收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声明;

(五)与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及相关人员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判断的声明;

(六)参与本项目的总负责人、主要人员名单及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注:上述材料须编制成册,一式份(正本一份,副本份),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后在报名期限内向管理人提交

五、选聘方法

报名期限届满后,管理人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重点审查报名单位与正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是否存在利害关系,以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职责的情形;同时逐一审核报名单位是否符合报名文件要求、资质要求、业绩要求

本次选聘的评估服务费用控制价为人民币捌万元整(¥80,000.00,含税),报名单位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最终入选结果确定后,管理人将在【3】个工作日内通知相应机构。对于已报名未被选中的机构,管理人不再另行通知,报名材料不予退还。

六、费用说明

(一)相关机构从事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餐费、差旅费等一切费用均自行承担;

)如相关机构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完成工作的,或所出具的报告存在漏项的,管理人有权相应调减费用或解除委托

)本项目在清算程序中因对评估机构的工作内容及工作事项进行调整或者相应报告过期后,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出具新的或者补充报告的,不再增加额外费用。

七、报名方式

(一)报名地点

四川巴中市通江县壁州街道红军北路阳光小区通中教师宿舍楼(二)报名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日历日内完成报名。

(三)报名或咨询联系人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13108271017

八、特别提示

(一)本次选聘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正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评估机构,本公告对全体报名者同等适用。意向报名单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的,视为接受公告所示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选聘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协议的约束效力。

)本次选聘公告由管理人编制,最终解释权归管理人

)本公告未尽事宜,以管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诚挚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正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评估机构选聘工作

特此公告。

 

 

四川正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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