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定惠州市绿源居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为三鸿系三公司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关于选定惠州市绿源居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为三鸿系三公司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9-04 公 开 人:惠州市惠阳区鸿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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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定惠州市绿源居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为三鸿系三公司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三鸿系三公司债权人、出资人及利害关系人: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惠州中院)分别于2017年11月7日2018年2月9日20183月16日裁定受理惠州市惠阳区鸿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惠州市惠阳区鸿凌土石方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惠州市惠阳区鸿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三鸿系三公司破产清算案件,并指定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担任上述三家公司的管理人。因该三家公司人格高度混同,不具备分别进行破产清算的法律基础,惠州中院于2018年7月23日裁定三鸿系三公司合并进行破产清算。2020年12月7日,惠州中院裁定三鸿系三公司由实质合并清算程序转为实质合并重整。

根据案件需要,管理人于2025年7月29日发布了《惠州市惠阳区鸿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惠州市惠阳区鸿凌土石方工程开发有限公司惠州市惠阳区鸿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人招募公告》(下称招募公告)。意向投资人报名期间,共有惠州市绿源居实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绿源居公司)、深圳群安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家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了报名材料,并交纳了报名保证金。至招募公告载明的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之日,仅有绿源居公司一家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按招募公告要求足额交纳了参选保证金。

因招募期间有绿源居公司一家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按招募公告要求足额交纳了参选保证金,根据招募公告定的遴选程序,管理人已将前述情况报告惠州中院,确定绿源居公司为三鸿系三公司重整投资人

管理人下一步将根据绿源居公司的投资方案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依法高效推进重整程序。

特此公告。

 

 

惠州市惠阳区鸿裕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惠州市惠阳区鸿凌土石方工程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惠州市惠阳区鸿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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