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普超贸易实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枣庄市普超贸易实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公开时间:2025-02-13 公 开 人:枣庄市普超贸易实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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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2-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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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普超贸易实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案

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

2025120日,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枣庄市中法院)作出(2025)鲁0402破申1号《决定书》,决定对枣庄市普超贸易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超公司)启动预重整。同日,枣庄市中法院作出(2025)鲁0402破申1-1号《决定书》,指定枣庄市普超贸易实业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普超公司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为顺利推进普超公司预重整和重整工作,化解公司债务危机,恢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利和其他相关利益主体合法权利,临时管理人拟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须知

(一)为公平、公正地引入投资人,本次招募以公开方式进行,接受各方的监督。本次招募公告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意向投资人决定参加招募前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理解投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意向投资人在提供投资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意向投资人交纳意向投资保证金并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投资文件,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本招募公告之内容,同意按普超公司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

(三)本公告并非要约文件,不构成普超公司或临时管理人任何承诺或保证,不具备重整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如需了解本公告未予披露的有关普超公司的其他情况可与临时管理人联系。

(四)如出现影响普超公司预重整的重大事项或人民法院提出要求,临时管理人可以中止或撤回本招募公告并重新作出招募公告。本招募公告中止或撤回的,临时管理人除及时退回意向投资人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外,无需对前期招募过程中意向投资人所投入的工作、资金或由于参与普超公司预重整程序造成的损失进行任何补偿。

(五)本公告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所有。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普超公司于2003826日经枣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登记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曲彦民,注册地址市中区齐村镇大柏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400753529304G,注册资金2050万元。现有股东3名,分别为:魏雷迪,出资1701.5万元,持股比例83%;黄桃华,出资307.5万元,持股比例15%;鲁南发展投资控股(枣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41万元,持股比例2%。普超公司经营范围是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建材、五金、机电、服装、纺织品、工艺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餐具、农副产品(不含粮食)、石膏、电器、钢材销售;(以下限分公司经营)铁矿露天开采;铁矿石筛选加工;铁矿井下开采。(以上涉及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普超公司分支机构卓山铁矿成立于2005912日,负责人朱杰涛,注册地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齐村镇大柏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02783463991N。经营范围是铁矿露天/地下开采。(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铁矿石筛选加工。(以上涉及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普超公司名下采矿许可证C3700002011032130107812,有效期至2017616日,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鲁)FM安证字【201504-0010),有效期至2018830日。因未续证,手续不完善等多种原因,采矿许可证已过期,普超公司自2015年起长期停业至今。

三、债务人主要资产及负债情况

(一)主要资产情况

1、固定资产

普超公司主要固定资产为卓山铁矿矿山配套附属房产及设施设备,具体如下:

序号

名称

数量

1

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

147

2

生物资料

23

3

机器设备

16

4

电子设备及办公家具

70

上述房屋建筑物及构筑物均未取得产权证书,且多处房屋屋顶塌陷,无门窗或部分门窗缺失;机器设备及电子设备、办公家具大部分已损坏、锈蚀。具体情况以实物为准。

2、无形资产

普超公司主要无形资产为采矿权,采矿许可证证号:C3700002011032130107812,有效期至2017616日,目前已到期未续。开采矿种:铁矿,面积6.5529平方公里,开采规模20万吨/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地下联合开采,界内查明铁矿石总资源量826万吨。截至目前,卓山铁矿共计开采矿石318万吨,剩余矿石508万吨,按最低开采规模30万吨/年,按1.4备用系数估算,若继续开采,最多可服务约12年。

(二)负债情况

普超公司现处于预重整债权申报审查阶段,尚不清楚负债情况,具体负债情况临时管理人将根据申报审查情况进行披露,实际债权情况以管理人审核及法院最终裁定确认为准。

四、报名方式

(一)报名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228日止。

(二)报名方式:意向投资人应向临时管理人提交电子档报名材料(PDF文档格式)发送至临时管理人指定电子邮箱: pcsyzqsb@163.com

纸质报名材料应由意向投资人加盖公章,装订后密封,一式三份。 提交至:山东省枣庄市高新区长白山路3859号昂立大厦6层,山东康桥(枣庄)律师事务所。

联系人:陈律师  联系电话:18615186188

(三)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意向投资人简介。应重点介绍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相关行 业从业经历,是否具备地下矿山相关开采经验,投资优势,资金实力与融资能力。拟报名的意向投资人为法人机构的,简介还应当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对外投资情况、经营范围、历史业绩等;

2.意向投资人证照资料。拟报名的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应当 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拟报名的意向投资人为法人机构的,应当提供企 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复印件,均加盖企业公章。意向投资人有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

3.意向投资人的最近一期征信报告;

4.《参与重整投资意向书》。法人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司印章;自然人报名的须有自然人签字并摁手印。(下载附件签署);

5.《保密承诺函》(愿意报名参加普超公司意向投资人遴选,并对遴选过程中所知晓的普超公司情况予以保密)(下载附件签署 );

6.近三年内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未受行政 处罚、刑事处罚的承诺书(下载附件签署)

7、缴纳“意向投资保证金”的付款凭证。

五、报名条件

(一)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的个人,其中法人的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等严重不良征信;最近三年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三)拥有充分的资金实力对普超公司进行重整投资;

(四)拥有与普超公司重整完成后的经营事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

(五)法人及其高管人员、个人未被列入黑名单及限制列入限制经营范围;

(六)本次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招募方案

(一)投资保证金与尽职调查

凡参与报名的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向临时管理人指定账户缴纳“意向投资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万元整),逾期未缴纳“意向投资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与报名。临时管理人指定收取“意向投资保证金”的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枣庄市普超贸易实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市中支行    

账  号:229952898576

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可以自行对普超公司展开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对其在尽职调查及后续普超公司预重整、重整过程中知晓的全部关于普超公司的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善意使用相关资料和信息,不得用于投资分析外的其他用途,如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由此给临时管理人、普超公司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完成后,自行决定是否继续参与竞争普超公司的重整投资,若决定不再参与普超公司重整投资的,书面向临时管理人提出,退出普超公司重整投资竞争的,后续不再具有参与重整投资的资格,也不得再次报名。决定退出意向投资人竞争的,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在临时管理人收到书面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二)重整投资人的遴选与重整投资协议

在预重整阶段报名且经调查决定继续参与普超公司重整投资的意向投资人,应当根据临时管理人的要求向临时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重整投资方案应当包括:偿债方案、经营方案、职工安置方案等主要内容。此外,意向投资人还应当与临时管理人、普超公司签署意向重整投资协议。临时管理人、普超公司将会同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拟写《预重整计划(草案),未按时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的,视为决定退出普超公司重整投资竞争。预重整投资方案的内容不可撤销。重整投资方案应加盖参选人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若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仅有1家的,则该意向投资人即成为正式重整投资人;如提交《预重整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超过1家的,临时管理人在枣庄市中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根据投资出价高低、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履约能力、经营方案等情况,并参考债务人,确定1-3名候选重整投资人,对确定候选投资人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遴选,从而确定1名正式重整投资人,其余为预备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应在临时管理人通知要求的时间内与临时管理人协商确定最终的投资方案,并与临时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等。若重整投资人未能在临时管理人要求的期限内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其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临时管理人有权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并直接指定预备重整投资人中选。因此给普超公司及临时管理人等造成损失的,重整投资人应依法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重整投资协议签署后,临时管理人将申请普超公司转入重整程序,预重整期间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和遴选的效力延续至重整程序,重整投资人应按照要求配合人民法院、临时管理人推进后续程序。无特殊情况下,普超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后不再另行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

(三)保证金的处理

对于未确定为重整投资人或未接到通知继续参选的报名者,临时管理人将在通知或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已缴纳的保证金;对于中选的重整投资人,已缴纳的保证金将转化为等额投资保证金(不计息),待重整计划草案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后转为等额投资价款(不计息)。中选的重整投资人无条件同意保证金可用于支付普超公司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以及普超公司续证复产、安置职工。如普超公司重整失败转为清算程序的,保证金已实际支出部分,债权性质认定为共益债务,由普超公司财产随时清偿,不足部分,损失由重整投资人自行承担。如中选的重整投资人在被确定为投资人后自动放弃或因其自身原因不再继续参与重整的,其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由此给普超公司及临时管理人等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七、风险提示

(一)预重整阶段,临时管理人已通过公开方式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但因普超公司长期停业,财务账册缺失严重,虽经临时管理人多方努力,但仍存在部分债权人尚未申报,不排除后续补充申报的可能。意向投资人在制作重整方案时,应充分知悉并考虑未申报债权情况。

(二)普超公司原可利用的采矿许可证已过期,原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也已过期,临时管理人/管理人不承诺能够办理恢复或重新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经营证照,并不负责办理上述证照手续,重整投资人需自行办理,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三)普超公司名下房屋及建筑物均未办理产权证书,原可利用矿区部分土地为租赁的周边农村集体土地,重整投资人应自行完善用地手续。

(四)普超公司原可利用的矿区生产设施、设备,因长期停业,年久失修,可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重整投资人需自行进行安全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以上风险系临时管理人认为的相对重要的风险,可能存在未完全披露或因临时管理人未获知而未披露的情况,管理人将按重整计划草案通过时的现状办理交接,请意向投资人自行评估风险,理性参与投资。

八、特别申明

(一)本公告所列相关数据为临时管理人阶段性调查数据,后期会随实际情况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

(二)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并不替代投资人的 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作出相关决定前,应当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临时管理人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和瑕疵担保责任。

(三)无论重整投资人是否与临时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协议,也无论系何种原因导致重整不成功或重整计划未获批准的,临时管理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投资人或重整投资人不得向临时管理人主张任何权利。

(四)在本次预重整招募期限内无重整投资人进行报名,或意向投资人放弃或退出,或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临时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招募期限,并另行公告。

(五)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为原则面向全国招募投资人,但不适用《招标投标法》。

临时管理人诚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前来考察洽谈,报名参与普超公司预重整项目投资。

 

 

 

枣庄市普超贸易实业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

2025213


附件

附件2:保密承诺函.pdf 下载
附件1:承诺书.pdf 下载
附件3:参与重整意向书.pdf 下载
枣庄市普超贸易实业有限公司破产预重整案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公告.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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