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国安城市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批职工债权公示

北海国安城市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第一批职工债权公示

公开时间:2025-06-29 公 开 人:北海国安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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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国安城市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案

第一批职工债权公示

北海国安城市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海国安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21日作出(2023)桂05破申2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北海国安城市开发有限公司重整,并于2024年5月21日作出(2023)桂05破申21号决定书,指定广西欣和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管理人接管北海国安公司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职、依法履行职务,向有关部门、人员调查了解职工工资欠付及支付情况,并收集整理了相关职工债权资料。同时,根据北海国安公司、北海国安公司工会委员会于2025年6月27日组织召开的北海国安公司2025年度第一次全体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北海国安城市开发有限公司职工安置方案》内容安排,管理人对北海国安公司第一批职工债权调查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6月29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规定,职工对北海国安公司第一批职工债权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期内向管理人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管理人经审查后不予更正的,可在本公示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没有异议。

特此公示

附件:《北海国安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第一批职工债权表》

 

北海国安城市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0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管理人联系方式:中信国安北海第一城规划展示中心一楼办公区管理人办公室,吴律师,联系电话:1502681981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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