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沪03破1039号-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2025)沪03破1039号-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通知

公开时间:2026-08-26 公 开 人:锥能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
浏览次数:314次
召开时间:2026-09-02 09:00
  • 打印

锥能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锥能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锥能机器人”)因存在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形,经债务人申请,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0月20日作出(2025)沪03破103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锥能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10月24日作出(2025)沪03破1039号决定书,指定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现根据破产清算工作的进展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过的《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定于2026年9月2日9时至2026年9月4日17时通过非现场方式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

管理人将于2026年8月28日通过电子邮件、即时通讯或通讯群组(微信或微信群)发出本次会议的会议资料(含表决票),届时请各债权人注意查收,并及时查阅会议文件。

特此通知。

锥能机器人(上海)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6年8月26日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