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芯潮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公告暨债权申报以及债权人会议公告

安庆市芯潮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公告暨债权申报以及债权人会议公告

公开时间:2023-07-03 公 开 人: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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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

公告

本院于2023年6月16日裁定受理安庆市芯潮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 2023 年7月3日指定清算组担任安庆市芯潮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安庆市芯潮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 2023 年8月3日前,向安庆市芯潮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申报地址:安庆市迎江区紫峰大厦 B座23层,邮政编码: 246000,联系人: 钱玉19905568288、马梦颖 15301806459)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安庆市芯潮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安庆市芯潮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3 年8月4日9 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代理人参

加的,另须提交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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