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破产及终结破产程序公告

宣告破产及终结破产程序公告

公开时间:2025-08-06 公 开 人:四川众诚木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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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11日,四川省众诚木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人向 本院提出申请,称经管理人审查确认,本院裁定无异议债权 70,481,941.17元。其中:无异议税款优先债权1户(1笔),确 认金额为人民币807,924.64元;普通债权共21户21笔,确认 金额为人民币69,674,016.53元。众诚木业公司名下无任何财 产,本案发生破产费用全部由管理人垫付。债务人已无产可破, 请求本院宣告四川省众诚木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四川省 众诚木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本院查明,本院(2024)川0781破2号之一 民事裁定书裁 定无异议债权为70,481,941.17元,四川省众诚木业发展有限公 司名下无任何财产。破产费用由管理人垫付。

本院认为,四川省众诚木业发展有限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破 产费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第一百零 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四川省众诚木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

 、终结四川省众诚木业发展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附件

众诚木业宣告破产、终结裁定-20250806154023.pdf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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