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及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非现场议事表决规则》表决结果的公告

《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及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非现场议事表决规则》表决结果的公告

公开时间:2025-06-17 公 开 人:苏宁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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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等38家公司(以下简称“38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527日召开,本次会议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线上方式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及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非现场议事表决规则》两项议案作为本次会议表决事项,由债权人通过线上及书面方式进行表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明确上述两项议案的表决截止时间为202561624时。

现将两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及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截至表决期限届满,《关于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及债权人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线上及书面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该议案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 1,163户,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总数1,788户的65.04%

其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58,790,764,247.00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72,179,953,313.39元的81.45%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该议案已获得通过。

二、《非现场议事表决规则》的表决结果

截至表决期限届满,《非现场议事表决规则》线上及书面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该议案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1,150户,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债权人总数1,788户的64.32%

其代表的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为61,168,003,780.20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72,179,953,313.39元的84.74%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该议案亦已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苏宁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等38家公司

实质合并重整案管理人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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